中共南召县委关于巡视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8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南召县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10月1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南召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南召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实际行动,作为加强班子建设、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扛稳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强化督导核查,扎实有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稳主体责任。县委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扛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南召是对南召县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对县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一次重要“政治体检”、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把脉问诊”的思想认识,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坚定了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决心。11月6日,召开全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传达《南召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原因,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有关要求上来,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完善,坚定不移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级成立以县委书记刘永国同志为组长、县长方明洋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田永朝同志为执行副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副书记田永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同时在乡、村两级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级整改落实工作体系,推动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的忠诚。县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县处级领导按照具体分工落实整改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标整改。牵头部门落实牵头责任,在抓好自身整改任务的同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整改。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抓整改。
(三)细化任务分工、完善推进机制。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诚恳认领、照单全收,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将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6大类22项问题细化分解为55个具体问题,并将55个具体问题中见人见事的问题进行重点标注。对照6大类22项55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工作台帐,并指导相关部门完善整改台帐,施行台帐工作法,进行销号管理,精准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完善整改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协调指导,有力推进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每周四收集整理牵头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有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四)严格督导核查、统筹协调推进。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与中央第一巡视组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相结合,严格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提出的7项整改要求,成立联合督查组先后对15个乡镇及5个牵头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下发整改工作进度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工作。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等部门业务人员对各牵头单位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支撑资料进行逐一审核过滤,严把整改质量关。严格落实周一扶贫例会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带领县处级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查观摩,召开现场办公会,破解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难题,高位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五)全面排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原则,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11月16日-30日,县委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政正职、村级脱贫责任组长、村支部书记等深入到到村到户,集中时间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提升”活动,以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为突破口,以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为载体,以转变各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为导向,以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为目标,进行纵深排查,全面澄清经济社会工作短板,迅速补齐短板,提升工作水平。同时,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对照反馈问题,由点及面进行深入系统的排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深化整改工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对标看齐、锤炼党性的政治历练,经受了一次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政治历练,“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学的氛围越来越浓,干的氛围越来越浓,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更加有序。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发力,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县委组织学习不深入,没能结合南召扶贫工作实际分析研讨,形成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学习制度》,明确要求通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重点学习内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河南时的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县委中心组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和领导干部轮流讲课制度。采取每周四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日集中学习研讨、领导干部轮流讲课、外请专家辅导、基层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引领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南召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南召脱贫攻坚的实际行动,使学习真正入心入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8月份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补短板,先后邀请卢氏县委书记王清华、河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书记、博士、研究员田建民、镇平县副县长王洪涛、南阳理工学院专家郭永奇、南阳市委党校教授王利平、西峡县电商办主任张宏旭等分别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做了《建设体系破障碍 做活金融助脱贫》、《新时代 新理念 新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理论与实践》、《县域电商实践与思考》、《搞活农村电子商务的思考与建议》等专题辅导报告,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达到了全年学习总量。二是县委书记刘永国分别对几位学习次数较少的同志进行了谈话,帮助他们提高了对新时代加强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督促他们以实际行动有效地强化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这几位同志均进行了补学,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深查,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提高了思想认识,写出了书面检查,决心在今后要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更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以扎实的学习和工作成效诠释对党的忠诚。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召宣文〔2018〕44号),完善了签到制度,每次集体学习研讨时,各中心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到,严禁他人代签或事后补签,每半年公布一次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情况。严格了请销假制度,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原则上不能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需向学习组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备。从严了记笔记制度,中心组成员不管是自学或是集体学习,必须亲自记笔记,严禁让别人代写笔记;集中学习研讨时写清楚学习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内容和发言提纲;自学时写清楚自学时间、自学内容和心得体会等。规范了补学制度,未参加学习的中心组成员要在2天内及时完成补学,补学时也要做好学习笔记,并注明“补学”字样。四是做好督查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12月4日、11日,县委宣传部、县督查中心联合对每周二乡科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共督查城郊、留山、小店、云阳、皇后、太山庙、石门、南河店、乔端、白土岗等10个乡镇,公安局、林业局、人社局、新华书店、规划局、检察院、农办、群工部、旅游局等9个县直单位,并下发了督查通报,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能按照县委要求组织每周二集中学习。五是调阅学习笔记。为检查记笔记情况、参加学习次数、学习效果,2018年11月29日、12月13日,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后,县委收集了所有参加学习人员的学习笔记,由县委书记牵头,查看了每个人的学习笔记。从查阅情况看,学习是比较扎实的。六是探索学习效果与干部任用挂钩的促学路径。近期对缺位较多的乡镇副书记的补充调整中,对拟考察人选进行了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政策等方面的测试,并决定对成绩不及格的两名同志取消考察资格,此举对各级干部震动很大,起到了处理少数,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关于“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学习扶贫相关精神次数较少,部分党员干部对精准扶贫重要意义认识模糊、政策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9月17-18日,举办了全县村级脱贫责任组长培训班,对全县182名村级脱贫责任组长进行了扶贫政策培训,并进行知识测试。二是9月27-28日,举办了全县驻村工作队员培训班,对全县226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培训和考试。同时,严格落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部署,10月上旬、中旬开展干部集中培训活动,指导15个乡镇对各级帮扶责任人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扶贫政策测试。三是人社局党组针对已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近期整改活动中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以人社局局长隋元亮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学习、督促检查等制度,自11月1日起,坚持每周一上午局班子例会增加扶贫政策知识学习内容,每周二、五下午为全局学习时间,保证每次学习比以前多60—80分钟,从时间上保证和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对扶贫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在3次测试过程中,局班子成员的总体平均分达到96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也能够很好的以自身过硬的扶贫业务素质和高度的政治站位,设身处地的为贫困户着想,帮助他们制定脱贫规划,集中整改行动已经初见成效。
(三)关于“县委存在就脱贫抓脱贫,就党建抓党建现象,谋划规划不同步,统筹推进不紧密,资源整合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11月15日召开全县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推进会,研究出台《中共南召县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体系的意见》、《中共南召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政治统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8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党建工作体系化、项目化,不折不扣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各项党建任务抓实抓细,坚决扛稳抓牢主业主责。二是12月10日、11日连续两天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脱贫攻坚、经济发展、全域旅游、信访稳定、党的建设、监督落实“六大科学管理体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深入研究谋划2019年工作,有效凝聚攻坚合力。三是建立现场办公制度,每周一县委书记、县长组织相关部门分东、西两片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暗访调研,并就存在问题及时组织现场办公会推进工作;坚持每月7号集中开工等工作机制,加快推动项目集聚、要素整合。四是深化“党员干部带支部”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密切联系群众连心活动,各帮扶人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帮扶村,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发现矛盾,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支部强、农村稳、百姓富”的帮带目标,为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关于“在项目建设、城镇建设、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上与脱贫攻坚融合不够、支撑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围绕交通公路、饮水安全、电力通讯、文化及人居环境、扶贫产业等重点领域建设,谋划储备一大批引领性、支撑性的重要项目,调整完善了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形成“梯次明显、结构优化、持续有力”的项目谋划储备格局,为实现精准到户到人和保障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建15个专项督查巡查组以及责任追究组,进行常态化督查巡查、监督问责,确保如期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已经完成贫困村通村组路硬化200 .4公里,完成投资14262万元;为各乡镇编制完成了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配备保洁员1581名,配置垃圾转运车、清运车450余辆,垃圾箱(桶)7600多个,定期清扫保洁,定期收集、清运和处理,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常态化;计划建设的98座村级公厕已封顶69座;农村危房改造完成3283户,绩效考评排序位居全市第一名;整合涉农资金4亿元,安排扶贫项目440个,目前已竣工434个;争取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8.6亿元,第一批资金3.7亿元涉及14个乡镇213个村,项目正在施工;“七改一增”项目投资1001.7万元,对3339户贫困户居住环境实施改造,目前已完成3175户;教育扶贫春期发放各类补助资金633.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7742人次;健康扶贫投入整合资金1728.4万元,落实五次报销政策,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助困扶贫集中为1766名困难残疾人和701名重度残疾人办理残疾证,为低保户、五保户、散居孤儿、残疾群众共发放补助资金4522.5万元;易地搬迁投资2.8亿元,目前30个安置点已全部建成,其中3个安置点已搬迁入住119户370人;创新扶贫举措,探索实施“6+N”产业扶贫、“林+N”生态扶贫、星火计划、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等措施,拓宽贫困户增收途径,将顺利实现退出27个贫困村脱贫12189人的工作目标。三是整合各类资金,制定了优惠政策,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入脱贫攻坚项目,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每年的用地指标优先供给脱贫攻坚项目;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开辟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前期手续办理,为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基础。
(五)关于“2016年以来县委共成立了21个扶贫专班,后经优化为15个专班,但是各专班各自为战,联动机制没有形成,作用发挥不到位,存在‘各拉各的号,各吹各的调’现象;县扶贫办作为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属于‘小马拉大车’;各职能部门配合不畅,信息共享不充分,部门之间责任不明,部分工作和项目存在监管漏洞。县四大班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投入的精力不平衡,承担扶贫专班任务的领导冲在‘一线’,其他县级领导在‘二线’,个别领导干部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成立脱贫攻坚执行指挥部,对全县15个专班进行统一指挥,统筹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加大对扶贫项目督查检查力度,紧盯施工进度、严把工程质量,每周进行一次专班督导。三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规定县处级领导、乡镇及部门一把手认真走访脱贫户,已下发2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予以整改。四是通过开展“春季提升行动”“精准识别回头看”“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等行动,夯实了信息数据收集核对等基础工作,建立了人员自然变更动态月报制度,对各乡镇信息数据定期排名通报,确保问题信息及时纠错,目前信息数据排名位居全市前列,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更新及时。五是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县四大班子不分一线、二线,全部冲锋脱贫攻坚一线,并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各级干部考核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全县范围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六)关于“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平衡,存在‘县急、乡热、村冷’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11月6日,印发《中共南召县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体系的意见》(召发〔2018〕20号)文件,对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作出全面部署,实施组织提升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好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全领域夯实基层党组织,增强政治引领、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功能。二是7月17日至20日,召开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全县31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提高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素质。三是按照《中共南召县委关于在农村开展“争标夺杯”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标兵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召发〔2015〕8号)文件,持续开展好“争标夺杯”竞赛活动,树好一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建示范村,凡被评为县级党建示范村的,一次性奖励村班子2000元;连续5年获得标兵村党支部书记的授予“红旗杯”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红旗杯”党支部书记享受副乡科级工资待遇,为全县村干部营造出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同时,印发中共南召县委组织部《关于激励村“两委”主职在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召组〔2018〕68号)文件,进一步调动村“两委”主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印发《中共南召县委组织部 南召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增长机制和调整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的通知》(召财〔2017〕87号),2018年所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专项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村干部工作报酬提高到支部书记2000元/月、村委会主任1200元/月、其他村干部1050元/月,村级运转经费达到平均每村10万元。五是印发《中共南召县委组织部南召县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召组〔2018〕69号)文件要求,每村确定2—3名村级后备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在村级班子换届和届中个别调整中,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提名产生。通过以上措施解决“村冷”问题。
(七)关于“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发展关注不够,不能有效协调非贫困村与非贫困户利益,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发展不均衡。部分非贫困村水、路、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因年久失修,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对这种不均衡发展有意见”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贫困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完善非贫困村基础项目建设规划,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PPP项目一期所有项目均已开工,部分项目已完工,二期项目2019年项目库正在建设。二是加大惠民政策宣传,积极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制度,让贫困户、非贫困户都从基础设施建设中受益,提高非贫困群众的满意度。
(八)关于“县委对扶贫领域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志智双扶”工作动员会、下发了《南召县开展“志智双扶”实施方案》、《南召县“志智双扶”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南召县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推进全县“志智双扶”工作,提升扶贫领域思想建设水平。二是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在全县建成了1个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4个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02个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102个贫困村配备了电影、投影仪等教育教学器材,在全县开展政策普及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科普知识教育、民主法治教育、创业致富教育等,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
(九)关于“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低,部分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非贫困户争当贫困户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筹资360万元“志智双扶”基金,专题用于推进102个贫困村开展志智双扶工作。二是组织在102个贫困村演出“志智双扶”文艺节目204场,放映《十八洞村》《第九个女婿》等扶贫扶志题材电影204场,印发“志智双扶”先进典型汇编近2万册。三是建立“志智双扶”爱心超市(或同心超市)102个,在贫困村普遍实行勤劳致富、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守法诚信、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等方面的积分兑换奖品机制,让群众在一点一滴的正向行动中,提升内生动力。四是在全县各个贫困村建立了政策明白墙,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张贴上墙,公示于众,同时组织各级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针对所包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把应该享受的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五是针对马市坪乡竹园庙村胡明文隐匿财产争当贫困户问题,责成马市坪乡党委、政府立即成立工作组进行了纠正,并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大排查工作,重点对有子女单独居住的老人户进行普查,排查子女是否有赡养能力,对排查出的独居老人户按照豫扶办〔2018〕121号文件的解决办法进行甄别,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分类施策,对于子女有赡养能力且赡养义务履行较好的,树立典型,及时表彰。
(十)关于“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管理不严格,有未成年人信教现象,存在贫困户信教不信党,家中信教痕迹明显,农村非法宗教场所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委统一要求,我县的83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均已按照时间要求取缔到位,原有78处开放宗教场所已压减至36处,压减后绝大部分场所经批评教育已归还农户或转作他用。二是强化宗教法规政策广泛宣传,扎实开展各乡镇、村(社区)天天健身乐、快乐星期天、颂党恩跟党走、群众大舞台等集体活动。南召县曲剧二团、南召县昊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南召县响山河曲艺团等赴全县各村(社区)服务演出87场,参加群众2万多人,吸引了部分信教群众走出教点,走向广场,积极促进教育转化工作。经教育引导,部分过去时断时续的信教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教群众不再信教,全县信教人数整体大幅减少。三是建立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县乡村干部持续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承诺责任制,压减后的宗教场所未出现反弹现象,未发现未成年人信教现象。四是对保留宗教场所强化规范管理,六项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四进”任务全部到位,河南省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12条全部上墙,场所财务审计全部完成,落实统一账簿规范下账,对教职人员按条件标准要求进行了考察识别。
(十一)关于“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干部外出报备和日常管理请销假制度缺失,干部纪律作风涣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追究巡视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出台了《南召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对干部日常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心谈话等情况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对领导干部认真进行每日考勤纪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和外出及时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值班室备案。三是拓宽了解掌握信息渠道。坚持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了解干部,要求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利用督查督办、调研调查等机会,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部署中的政治态度、工作能力、勤政廉洁等情况;坚持谈话制度,在干部职务变动、退休、表彰、处分等情况时,适时进行专题谈心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四是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整体功能发挥情况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过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方法,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五是综合运用日常管理资源。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信息档案,注意收集、整理、维护日常管理信息,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个人评价、民主测评的情况及时存档;认真做好干部平时考核及其他日常管理结果的归类入档,健全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档案,把日常管理信息作为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六是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扶贫领域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问题执纪监督和追责处理,一旦组织部门确定有相关领导干部未执行相关制度并将线索移交给纪委监委,坚决对相关人员一查到底。
(十二)关于“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漏评、错评现象依然存在,由此造成的信访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乡镇、各行政村定期开展精准识别走访排查活动,在现有精准识别基础上,加大对突发疾病、突发事故人员的走访核查,对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及时按相关程序进行评选、识别,以村为单位定期上报贫困人口排查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退出标准及程序进行识别退出,以精准识别回头看为契机,加大对边缘户、小姓户、外来户等的排查,进一步提高精准度。三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加大对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的督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目前,已按程序将石门乡孙庄村贫困户张庆祝进行清退,将白土岗镇青山村非贫困户尹耀春纳入贫困户。四是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县处级领导、县直单位负责人、乡镇党政正职、村级脱贫责任组长、村支部书记等集中时间深入到村到户开展排查摸底活动,全面澄清识别退出底子,进一步提升识别、退出的精准度。
(十三)关于“识别中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现象。存在村组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暗箱操作,违规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享受低保和贫困户待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退出标准及程序进行识别退出,确保识别退出准确。二是对县、乡、村低保经办人员、村两委成员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度,加大低保村、乡、县三级公示公开力度,村级设长期公示栏公示,乡镇设公示窗口公示,县级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成立“南召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中心”,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比对,减少错保现象的发生。四是建立长效问责机制,对低保经办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及时将问题和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对骗取低保资金的停发工资,并责令追回非法获得的低保金。目前,四棵树乡张才沟村支部书记杨文岩已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杨文岩母亲蒋恩敏早年为青海支边人员,后地方出台政策,此类人员可以享受低保作为补偿,2016年12月杨文岩已主动申请撤销其母亲蒋恩敏低保身份,2017年起不再享受低保待遇。杨文岩直系亲属无贫困户,只有一户近亲属王金焕为贫困户,该户6口人(双女户),王金焕63岁,其配偶69岁,大女儿外嫁,二女婿、女儿与王金焕共同生活,外孙两个,大外孙已上初中,小外孙在幼儿园就读,根据该户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评议,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按程序纳入贫困户。四棵树乡王营村支部书记邓洪有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邓洪有儿子于2017年4月份精准识别回头看时,因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被清退出贫困户;邓洪有家属王某享受低保一事,2017年4月邓洪有主动申请取消了其低保资格,并将低保折子和已经发放的405元低保款上交至乡财政所。城郊乡杨沟村支书柯玉莹已对其进行了警示谈话,并在第四季度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代某等人取消低保资格。
(十四)关于“存在克扣群众财物、乱收费现象。少数村组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扶贫领域作风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领域作风好转。二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全覆盖,聚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帮扶成效开展定向监察或执纪监督,重点解决蚁贪蝇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三是做好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目前,城郊乡王克均危房改造资金未发放问题:由县纪委第二执纪监督室负责调查。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王克均属建档立卡五保贫困户,因本人居住房屋属险房,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于2016年申请危房改造,后因车祸房屋未建,故资金未发放。王克均出院后进行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资金才发放。云阳镇3户危房改造款未足额发放问题:由县纪委调研法规室和云阳镇纪委负责调查。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云阳老城社区十组何本英,系低保户,2014年D级危房改造户。老城社区六组贺飞龙,系其他贫困户,2014年D级危房改造户。西关社区七组张留群,系低保户,2015年D级危房改造户。均已收到危房改造款。太山庙乡前湾村5户危房改造未按时发放问题:由县纪委第三执纪监督室负责调查。经查,太山庙乡前湾村5户危房改造未按时发放问题属实。情况如下:2014年,大山庙乡前湾村共申报危房改造5户,分别为郭一组的李成玉、许存峰、长岭组的王天周、高咀坡组的卫建东、罗庄组的程相军。由于邮政银行打卡工作滞后及有关贫困户外出打工无法接受调查等原因导致资金发放延迟。后太山庙乡政府成立调查组对2014年前湾村5户危房改造户进行重新调查,认定该5户均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乡城建中心将5户存折发放到农户。皇后乡5户未足额发放危房改造款问题。由县纪委调研法规室和皇后乡纪委负责调查。经查,该问题属实。张付杰,原娘娘庙村支部书记对该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在明知违反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情况下,唆使农户私分危房改造款,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刘军,原村镇建设中心主任,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在2014年危房改造工作中出现农户私分危房改造补助款、危房改造实施后旧房至今未拆除现象,在全乡造成不良影响。张付杰、刘军以上行为已构成失职、渎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给予张付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军党内警告处分。石门乡未发放到户4户、白土岗镇未发放到户12户,共16户危房改造款未发放到户的问题,由县纪委第四执纪调查室处理。经查,该问题属实。石门乡4户未发放的原因:1、寨沟村张宗芳,其丈夫系皇路店退休职工,不符合条件,5000元收缴乡纪委;2、岳沟村李长军,未改造指其哥李长信顶替他,11000元收缴乡纪委;3、程岗村王建发,以其母低保户名义申报D级,只按C级修缮,16000元收缴乡纪委;4、寺山村胡增春,C级危房改造不符合标准,5000元收缴乡纪委。石门乡纪委在自查自纠阶段已收缴了危改资金,并对当时负有责任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处理,且4户申报人为一般群众,县纪委不再作出其它处理。白土岗镇12户未发放原因:2户分别超12㎡和8㎡面积,经与住建局商榷认为不算严重超标,县纪委建议对这两户批评教育后资金发放到户,有关问题由于情节较轻,不予追究。因危房改造反悔未建房1户和9户以亲戚名义申报的共10户103100元资金收缴国库。问题发现后白土岗镇政府能自查自纠,主动上交违纪资金,且打卡的折子在镇中心扣押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针对存在的问题镇政府在镇村干部大会上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警示全体同志引以为戒,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避免出现类似纰漏。县纪委不再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针对第(14)项问题中反馈的“太山庙乡张沟村原村支书李新法、文书赵国玉向危房改造户张明丰收取1000元宅基地费用”等“搭车收费”问题处理情况汇报:太山庙乡张沟村原村支书李新法、文书赵国玉向危房改造户张明丰收取1000元宅基地费用问题,经查,反馈问题不属实,但发现其他问题,拟给予张沟村时任村主任李天贵和太山庙乡时任城建中心主任任行永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建议已报市纪委待批。板山坪镇大青村文书卢中鑫违规收取37户每户122元危改资料费用。该问题由县纪委第三审查调查室负责。经查,该问题属实,在此次调查之前,卢中鑫已受到板山坪镇纪委给予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县纪委的督促下认识到自已的错误行为,认错态度较好。目前已经退还了应退未退的每户122元。小店乡皇城村文书李丰学收取38户115元危房改造费用,用于给农户统一照相及复印资料使用。该问题由南召县纪委第二执纪监督室和小店乡纪委负责。经查,该问题属实,皇城村文书李丰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2条之规定,已责令其退回违规收取的相关费用,拟给予李丰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建议已报市纪委待批。
(十五)关于“对群众缺少‘亲劲’,抓工作少‘韧劲’,干事业缺‘拼劲’。部分扶贫干部对贫困户情况不了解,帮扶工作仅体现在政策宣传和过节慰问,没有和贫困户一起商量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和计划,帮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出台《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和《南召县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扶贫干部做到既派又管,让扶贫干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应有作用。二是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督查力度,督促其熟悉村情、户情、扶贫政策。严格按照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及时调整或更换不合格的帮扶责任人。目前,石门村脱贫责任组及驻村工作队按照因户施策的原则逐户制定了详细的帮扶计划,分包该村副乡长已增加进村入户次数,熟悉贫困户情况;对安监局驻石门村工作队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培训政策知识;贫困户王印奇已重新确定帮扶人;对南河店镇席老庄村五保户聂兴凡的帮扶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十六)关于“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拖延。个别县直单位推诿扯皮、相互推脱责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一些项目因资金拨付、手续办理等问题不能正常施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涉农整合资金拨付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加大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的督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二是优化县乡易地搬迁机构,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倒排工期迎头赶上。三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百日攻坚”行动,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提高资金拨付及时率。目前,为了加快资金拨付力度,在省市统筹整合资金支出周报、日报的基础上,加大函告催支力度。定期将各主管部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支出情况通报县主要领导,已发10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22期支出日报表,并将全省排名发至相关单位。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的通知》并出台《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县统筹整合资金支出36616.63万元,占统筹整合资金支出总规模37616万元的97.35%,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支出进度;为了加快易地搬迁进度,优化搬迁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倒排工期,迎头赶上,2017年和2018年搬迁工作已位居省市第一方阵。
(十七)关于“扶贫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结对帮扶日、五天四夜工作制流于形式,检查中发现个别干部不在岗也未履行请假手续,签到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订出台《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和《南召县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加强对驻村人员、帮扶责任人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切实做到对扶贫干部既派又管,让扶贫干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应有作用。严格按照五天四夜驻村工作要求和帮扶日制度,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分包乡镇加大对驻村人员、帮扶人员的督查。
(十八)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扶贫政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针对中央、省、市出台的新政策、新精神及时组织召开研讨会进行传达学习。加大对部门、乡镇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实地核查方式,深入贫困户家中核查行业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追责问责。
(十九)关于“已脱贫村脱贫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对2014年至2016年已退出贫困村和2018年拟退出贫困村进行对标核查,建立贫困村基础设施台帐,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及乡镇,按照时间节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目前,43个村中36个村贫困发生率超过2%已降至8个村贫困发生率超过2%,下步加大监测帮扶,明年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10个村无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或不达标、2个村无卫生室已全部整改到位,3个村集体经济收入为0,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办法,通过光伏收益分配、车间租赁等方式,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是以年度动态管理为契机,组织村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帮扶责任人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大对已脱贫村和拟脱贫村贫困人口核查,做到应进必进,应退则退。
(二十)关于“执行低保政策搞变通”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全县乡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作出自查整改承诺,要求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低保政策。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切实形成震慑。三是完善信访机制。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方式,为群众提供快捷的信访途径。四是加大公示公告力度。加强低保对象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2018年第3、4季度低保花名册已经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村级在村委会低保公示栏公示。五是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2018年11月份以来,乡镇已报63户需停发人员;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现在已经备案450人,正在核查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已对因补偿不到位纳入低保的41人从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低保待遇;针对“两参人员”纳入低保问题,实施分类处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的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清退。
(二十一)关于“降低标准发放特教生补助”问题的整改。
澄清特教生发放补贴的底子,对特教生进行分类,严格核实教育扶贫政策是否到位,同时积极与市教育部门请示对接。经查阅豫财办教〔2008〕151号和宛财教〔2008〕31号相关文件,并请示对接市、县两级“两免一补”办公室,特教学校学生“一补”标准与普通中小学“一补”标准完全一致,即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经核查2018年我县特教学校招生全部为小学阶段学生,按小学“一补”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已全部资助到位。
(二十二)关于“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南召县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试行)的通知》(召政文〔2016〕121号)和《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扶贫的实施意见》(召政〔2017〕14号)等文件规定,认真执行上级政策。二是将非贫困户违规享受减免的体检费和医疗费12.7469万元退回扶贫账户,对涉及违规免费体检和减免费用的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卫计委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县领导已同意拿出一部分资金、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奖惩措施,真正做到签约一人、服务一人。四是积极推进“一站式”结算报销和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并征得县政府同意,将系统整合到一起。截止目前,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在全县29个医疗卫生单位已全覆盖。
(二十三)关于“易地搬迁政策执行走样”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河南省全面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办法》(豫易地搬迁〔2017〕1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搬迁对象按照11步工作法进行排查,结合搬迁整体区域要求和个人居住生活条件综合认定搬迁对象。南河店镇镇席老庄村白沙岭组2户五保贫困户不愿搬迁,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实行原址改建。根据省搬迁办文件精神,对城郊乡贾沟村搬迁户刘红君、杨长玉进行再复核,以上两户符合易地搬迁条件。
(二十四)关于“措施到户不精准。没有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增收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针对贫困群众不同技能需求,分批分类实施定单式培训,实现就业培训对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覆盖”,增强贫困户自主就业和发展产业的能力。二是实施“星火就业”计划。广泛宣传发动县域内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对能吸纳贫困户,增加收入的,给予贫困户和经营主体双向奖励。三是各帮扶责任人根据分包户的实际情况,因户施策。与扶贫企业有效衔接,因人设岗,转变贫困户思想,引导贫困户进厂务工,提高帮扶效果。城郊乡背阴坡村脱贫户勾长刚户既是种植大户又是养殖大户,种植技术成熟,根据个人意愿进行了养殖培训。张清德户城郊乡查无此人,乡政府对照此类问题全面排查,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二十五)关于“产业扶贫不精准。部分项目投资收益低,带贫效果不佳;有的项目抵抗风险能力弱,贫困户返贫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围绕优势产业,立足贫困群众稳定收入和长远发展,探索实施“6+N”、“林+N”产业扶贫模式,每个产业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二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围绕食用菌、苗木花卉、中药材、柞蚕、艾草、酵素等六个优势特色产业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鼓励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培育龙头,打造支柱,带动贫困户增收。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优势大户等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加大带贫帮扶力度,确保每一户贫困户有业可从、有企可带。四是实施“星火就业”计划。广泛宣传发动县域内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对能吸纳贫困户增加收入的,给予贫困户和经营主体双向奖励。五是强化扶贫车间监管。严格按照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加大对扶贫车间带贫成效的督查检查,完善车间带贫运营机制,强化扶贫车间带贫效能。针对东庄村就业车间贫困群众务工少的问题,东庄村运用《贫困群众绩效积分考核办法》,根据贫困群众务工时长进行积分管理,提高贫困群众积极性。同时强化宣传动员,充分保车间发挥带贫成效。针对石门乡扶贫车间带贫低的问题,乡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工资额度,积极吸纳群众务工,目前已带动30余人进厂务工。针对已建成的73车间中13个车间闲置问题,目前已有4个已经投产,6个车间已签订入驻协议准备投产。通过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促进贫困户就业积极性,目前全县扶贫车间新增贫困就业人员100余人。
(二十六)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县扶贫办、财政局、水利局、教体局等部门不能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资金发放对象认定不准,拨付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南召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五库及资金管理台账有关要求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资金管理有序规范。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流程,资金拨付前,先由监理单位组织阶段验收,并按照进度比例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资金拨付手续,对于手续齐全的由建管单位及时签字认可,并报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县水利局、教体局、住建局等单位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对各建管局的资金支付手续进行复核,对于不按实际进度申请的资金,一律不予拨付;加强监督管理,县督查中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比对,对于工程进度与资金拨付申请比例不匹配的现象,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坚决不予支付,对于擅自签署拨付手续的坚决予以问责。三是针对城郊乡易地搬迁问题,东庄村易地搬迁点完工后,按照主体合同和附属物合同价,审计时已拨付资金1401947.24元,审计组对工程量进行实地核算后,要求拨付剩余全部工程资金2040000元,共拨付资金3441947.24元。在省市巡视巡察期间,工作组把拨付资金3441947.24元与主体工程合同价(3175110.62元)进行比对后,认定超合同价拨付资金266836.62元。但实际应拨付资金不仅包括主体工程,还包含附属工程(750443.95元)共计3925554.57元,经省审计组实地审计后,认定应核减工程量(483607.33元),最终应付资金3441947.24元。按照审计组的整改时限内,城郊乡按时拨付资金3441947.24元,与账面拨付资金一致。综上所述,城郊乡2016年易地搬迁项目不存在超合同拨付现象。
(二十七)关于“存在截留挪用、套取私分、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扶贫办已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92户投保的5.9万元资金予以追回。我县贫困户产业保险以2017年5月30日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为基数,项目实施时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经再精准、再识别导致198户贫困对象被识别掉,进而在国网中被删除,造成2017年南召县扶贫办为192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投保的事实存在。省巡视组对该存在问题向县扶贫办反馈后,县扶贫办立即与保险公司沟通,在2018年办理贫困户产业保险时对该5.8457万元予以扣除并返还县财政。在初核中也为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纪问题,该问题线索做了结处理。二是针对南召县金盛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在易地搬迁资金中违规列支宣传费5.9万元、广告制作费30.6万元、生活用品款7.3万元问题,已追回违规列支资金。2018年2月7日、2月12日、5月,县金盛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经经理签字同意分别将2017易地搬迁项目工程勘探广告牌制作费305647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板山坪镇集中安置点发放的生活用品72940元、宣传费59247元列支在易地搬迁项目资金中。县纪委根据调查情况,给予马俊东记过处分。三是针对石门乡卫生院外科医生赵青松问题。给予赵青松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赵青松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外科主任职务,停止其一切办理慢性病卡业务权限。石门乡将赵青松案例作为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在全乡进行警示教育。四是针对小店乡村镇建设中心原主任柴军,伙同白鹿村主任景铁军挪用危房改造项目款6000元用于公务支出问题。县纪委已给予柴军、景铁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是针对农机学校多年来利用国家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县农机局已追回违纪款项,对闫学温、常德林双撤,工资降低。11月19日农业局传达了《南召县农业局委员会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杨锦锋违纪典型案件,宣布处分决定,对此案件进行了剖析讲评,要求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违法违纪现象,做到警钟长鸣。
(二十八)关于“存在党员干部插手项目建设、先建设后招标、串标围标、施工企业借用资质等违规违纪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组织项目招投标,严厉打击“先建设后招标、串标围标、施工企业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方面审计监管力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移交项目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项目库,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中央、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加大扶贫项目督查力度。定期实地查看扶贫项目开工、竣工、招标是否有违纪现象,严禁党员干部插手扶贫项目建设,一经发现严肃追责。五是强化干部作风转变。以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检查力度,转作风,抓落实,加强扶贫干部的作风建设。针对县水利局业务股股长陈文超因参与项目招标问题被南召县纪委查处”的问题。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组织项目招投标,严厉打击“先建设后招标、串标围标、施工企业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应公开招标而未执行的项目不得组织实施;严格把关项目招标的相关手续,手续不齐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不得发布招标公告;任何党员干部均不得干预正常招标程序,不得以“递条子”“打招呼”等形式明示或暗示招标代理机构照顾指定的投标单;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禁止其再次参与项目招标工作,情节严重的报监委会处理;针对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职工李长俊因参与项目招标问题,县城市管理服务局研究决定给予李长俊警告处分,加大监管力度;针对2017年济源市审计反馈南召县涉嫌虚假招投标5644万余元问题,工程未招投标直接发包4925万元。2018年南阳市审计反馈南召县先建设后招标1768.53万元,施工企业借用资质7675.09万元等问题。县搬迁办对项目乡镇、施工企业、进行过警示性罚款9.3万元,县监察局对相关乡镇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县搬迁办严格落实执行“先勘探、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坚持合同管理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等制度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规范透明,概算投资控制合理,质量安全达标。搬迁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管理,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匹配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现2017年和2018年已不存在类似现象。对项目乡镇和施工企业分别进行1.1万元和2.05万元的警示性罚款,县搬迁办细化搬迁工程管理办法,现2017年和2018年已不存在类似现象;针对城郊乡东庄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未招标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支付易地搬迁工程款204万元,涉嫌内定中标企业的问题。给予城郊乡主抓扶贫副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南召县金盛公司法人代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搬迁办主任降职处理。
(二十九)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不足,就扶贫说扶贫,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常规性工作,阶段性工作,攻坚性工作,缺乏打持久战的准备”问题的整改。
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委、县政府项目建设、城镇建设、旅游开发、民生改善、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都要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做好统筹谋划。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跳出扶贫抓扶贫,一切以扶贫工作为中心。优化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在成立脱贫攻坚执行指挥部的基础上,将原来的21个专班优化为15个,统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各乡镇立足本乡镇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产业扶贫,扩大就业,对贫困户采取多种帮扶措施,为贫困群众谋划更多扎实有效稳定持久的增收渠道,防止脱贫户返贫,做好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持久战的准备。切实做到因户施策。对于贫困户帮扶人除了认真落实相关的金融扶贫、低保五保等政策性扶贫外,要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林+N、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种植业、养殖业、苗木花卉、电子商务等脱贫产业,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同时要积极引导其务工就业。
(三十)关于“南召县旅游资源丰富,2017年争取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单位,旅游产业培育发展带动脱贫工作前景值得期待,但是《南召县全域景区化规划》完整性、特色性、市场性不强,执行过程中因领导调整变化存在随意性,大量优质旅游资源如莲花温泉区、真武顶、百尺潭、九龙瀑布区等因投资方资金不足,项目大多停顿,造成当地优质的旅游产业资源闲置,旅游产业带动脱贫攻坚效果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针对《南召县全域景区化规划》方面存在问题:近几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域景区化”发展战略,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域景区化建设初见成效,在2017年成功申报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近两年我县旅游工作虽然主要围绕全域旅游工作展开,但由于全域景区化是个新课题,《南召县全域景区化规划》虽然对当前工作指导性不强。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当前旅游发展实际情况,加强学习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南召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强旅游规划对全县旅游发展的整体引领性指导。针对我县大量优质旅游资源因投资方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资源闲置、没有得到很好开发的问题:近几年,因旅游企业投资方资金投入问题,我县旅游开发整体投入不大,较为明显的为天瑞旅游集团(涉及景区九龙瀑景区、百尺潭景区、真武顶景区)。近一个时期,我们一直在采取措施,致力于解决这方面问题:一是敦促相关企业尽快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快开展景区建设工作,明确工作时限,已取得初步成效:宝天曼景区已成功招商,新的业主正按计划对景区进行新一轮开发建设。万家园集团(涉及景区莲花温泉、猿人山景区)融资3亿元项目正在后期洽谈,资金链也即将复苏,莲花温泉景区,开始正常运营。天瑞旅游集团已于南召景区项目实施签订承诺书,计划对九龙瀑景区、真武顶进行开发。二是县旅游局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投入全县景区开发建设。目前我县已积极申报2019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已通过省局审批,上报国家,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撑。景区新一轮投资开发建设顺利启动,景区规划升级文本已经完成,正在组织评审;天瑞旅游集团于11月8日落实九龙瀑布群景区建设资金300万已经到指定账户,景区桥梁、停车场、山门、游客中心等工程正在施工;万家园集团(涉及景区莲花温泉、猿人山景区)由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入股,首批资金6个亿已经到位,计划在莲花温泉沿鸭河水库东岸20公里的地界上组建中国最大的医养社区万邻小镇,预计组团30多个,占地30000万亩,以农耕,田园,花苑相结合为新型建筑主体的养老社区。
(三十一)关于“部分贫困户脱贫依靠政策扶贫、金融扶贫和政策兜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政策覆盖、社会帮扶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群众建立稳定持续增收渠道。二是开展“两业攻坚”活动,创新实施“6+N”产业扶贫模式,培育苗木花卉、柞蚕、食用菌、中药材、酵素、艾草等6大产业,积极发展构树扶贫、小龙虾产业、光伏扶贫等新兴产业,通过党支部+企业+农户的模式,建立健全带贫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创新实施“星火计划”活动,出台奖励措施,鼓励贫困群众积极就业,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四是加强技能培训,按照贫困群众需求实施订单式培训,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五是开发公益性岗位,设立护林员、护河员、保洁员等增加群众收入。目前,石门乡玉皇阁村王振显除政策性补贴收入外,2016年发展到户增收项目养羊,儿子王帅祥转移就业在南阳务工。马市坪乡焦园村张青山除享受扶贫政策外,还有入股分红、加入龙头企业、光伏扶贫、扶贫再货款。
(三十二)关于“截至2017年底,全县有12个贫困村是软弱涣散党组织,有15个村连续两年未发展一名党员,如小店乡庙西村党支部已9年未发展党员”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章立制。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结合省委、市委关于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要求,县委于8月23日印发了《南召县软弱涣散村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召办〔2018〕31号)文件,明确了村“两委”存在明显不作为、村内非法宗教问题突出等10项整顿内容,建立了实行纪实管理、严格督导问责等5项工作机制和整顿台账,确保整顿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实现整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时限。对照市县整顿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整顿工作自2018年8月开始,到2019年12月底结束。按照兰考“六步工作法”,即选派整建队伍、吃透村实情、联合会诊定案、开展集中整顿、评估验收问责、建立持续机制6个步骤进行。三是落实责任。对已经脱贫的5个软弱涣散村,重点做好巩固提升,积极推进“四联两聚”活动,持续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健全服务群众机制,形成直接办、代理办、协助办“三办”服务模式,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同时,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对未脱贫的7个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大力推行“党支部+产业+合作组织(协会)+党员+农户”五位一体运行模式,通过组织帮扶、能人带动,引导群众利用当地资源,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促进增收,确保按期脱贫,实现转化提升。目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正在按照整顿台账有序进行,推进解决村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期转化提高。四是拓宽农村入党积极分子源头。推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以“双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双评”确定发展对象,通过全程介入、全程记实、跟踪监管的手段,对发展党员进行详实记录、全程责任追究。五是重点解决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空白村问题。目前,留山镇马湾村、小店乡川店村、云阳镇白行村、板山坪镇漆树沟村和献房村等5个村已发展党员7名,摘掉了不发展党员贫困村的帽子。四棵树乡青杠扒村、大石窑村,南河店镇郭营村、城口湾村,乔端镇白银沟村、马别湾村,马市坪乡高庄村,崔庄乡草庙村等8个村正在完善发展党员手续,预备党员报批备案工作已全部完成。小店乡庙西村、太山庙乡罗沟村等2个村也都确定了培养对象,正在按照发展党员有关程序进行培养。
(三十三)关于“村级活动场所功能不完善不健全,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够,目前还有28个村级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28个村级活动场所建成面积均达到120平米及以上,全部达标。二是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全部建成后每个项目县财政以奖代补15万元,并合理设置“一厅一办五室三校”。要求每个村级党群服务厅均设在一楼,配备柜台、指示牌、高凳、长椅、服务指南等设施,党群服务厅每天要有村干部值班服务,设置人口计生、党员服务、就业社保、物业服务等窗口,建立以定人、定点、定时、定责为主要内容的“四定”制度,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法规解释、化解矛盾的直接服务,确保村级活动场所功能完善健全,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明显。
(三十四)关于“全县村级两委班子成员中,35岁及以下的仅有39人,61岁以上的325人,还有19人年龄超过70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45人,真正有产业在脱贫攻坚中能够带动群众致富的只有115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8月17日,县委组织部印发《中共南召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阳市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召组〔2018〕69号)文件,有计划、有目标的对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行选拔、培养和管理,逐步解决村干部年龄偏大、结构不优等问题。二是把村干部“双带”能力建设作为推动农村党建和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通过精选“领头雁”、狠抓素质提升、加强民主监督、注重激励保障等措施,提升了村干部的“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增强了村干部的荣誉感,树立了村干部的威信,形成了干部做给群众看,群众跟着干部干的生动局面。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7月17日至20日,对换届后的310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并组织两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310人在南阳市委党校开展教育培训,促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同时,通过开展“党日活动”和举办县乡党校培训班的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加大对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能力素质和村“两委”“双强”能力。
(三十五)关于“县委对扶贫一线干部关心关爱不够,缺乏有效激励扶贫攻坚一线干部的措施,造成扶贫干部畏难情绪和求稳怕乱思想严重,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扶贫一线干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述职述廉等一系列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利用电话、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社会监督网络把监督视角延伸到扶贫领域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家庭圈和朋友圈,让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加大扶贫领域党员干部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该提醒就提醒,该处分就处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2016年8月以来,我县对扶贫领域中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23名乡科级干部,均由县纪委监委做出处理,坚决落实了约束机制和能下机制,让那些碌碌无为、履职不力的干部“下”来,真正做到“有为者有位,不为者失位”。二是加大对扶贫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一方面,落实待遇保障措施。于11月份组织全县350名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成员在县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促使他们扎根基层、履职奉献。另一方面,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2017年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了考核,其中涉及扶贫一线干部15名(乡镇干部10名,驻村干部5名),待初审、考核公示、审核程序完成后,于2019年1月底前上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保证了扶贫一线干部的经济待遇。三是落实扶贫一线干部的激励机制。在11月上旬开始的乡镇干部调整中,明确规定新提任乡镇人大主席人选从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排名第1的乡镇中产生;乡镇空缺党委副书记人选,根据空缺职数,从脱贫攻坚排名靠前的乡镇中产生。通过这次乡镇干部调整,强化了对扶贫一线干部的激励作用,树立了重实干、重基层一线的用人导向。四是适时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选拔使用。按照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南召县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要求,实行积分制考核,累计得分前10名的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改革进程,与机构改革同步对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通报表扬,并作为综合评价、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促使他们更加担当作为,更加开拓进取、奋发有为。
(三十六)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巡视巡察相关精神不全面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宣传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组织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十届河南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六届南阳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的通知(召宣文〔2018〕35号)文件”,要求县、乡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规划,推动巡视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县委巡察办向县委提交了《关于把巡视工作规划纳入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请示》,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了《关于把中央巡视工作规划纳入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的报告》,向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提出了贯彻落实建议。
(三十七)关于“检查期间,提供不出县委常委会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方面的会议记录;书记专题会会议记录没有体现学习研究上级巡视巡察会议精神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来推动,9月开展32个2019年拟脱贫村村级巡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同时先后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县委巡察组工作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县委巡察工作。二是县委巡察机构严格按照定期向常委会提请研究县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的新精神新要求,对县委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请常委会研究解决,县委办公室根据县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巡察工作议程,已做详细记录。三是将学习研究上级巡视巡察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议一项固定议程,近期先后学习了全省巡察村居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和省委巡视文件精神,并明确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三十八)关于“中央、省委巡视规划已出台数月,县委仍未按照新精神新要求修订完善本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本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规划全面体现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和十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精神及要求。
(三十九)关于“本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县人社局的报告中,对‘三公经费’‘滥发补助’等问题仅归纳为财务管理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办事中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仅仅归结为‘工作作风’问题。对巡察县民政局发现的‘乡镇敬老院套取五保金’等问题仅作民政热点对待,没有上升到‘两个责任’的高度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巡察机构将每周二定为学习日,组织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同志认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每次学习印发学习通知,明确学习内容、范围及要求,巡察期间开展自学,巡察结束单位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抽查学习记录;县委巡察机构印发了《政治巡察主要内容清单》,为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上挂锻炼等方式,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先后派员参加市委巡察办组织的外出学习、省委巡视办组织的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活动,同时抽调人员参加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采取跟班学习的形式提升巡察干部业务水平和政治巡察的敏锐性。三是完善印发了《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组办会商制度》,提升巡察报告质量,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要求,加强对巡察报告质量的把关审核,加强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梳理归纳,注重由表及里,透过现象看本质。
(四十)关于“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问题整改和转交的问题线索办理不够重视,整改措施不具体,存在有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南阳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和《南召县委巡察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持续传导压力,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见底见效。县委已安排对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的民政局、人社局、县编办3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县委动员会已召开,近期将入驻单位开整改情况回访督查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二是县委巡察办研究制定方案计划对十二届县委巡察过的18家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印发了《巡察整改真实性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外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压实整改责任。
(四十一)关于“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制度不落实。十二届县委自2016年9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2 件,截至目前,仅办结3件,办结率13.6%”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规则》,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制度和要求,认真落实巡察移交线索优先办理制度,优先办理巡察移交事项。二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将反馈问题所提的22件线索,办结21件,剩余1件由于问题描述笼统,加之涉及面广,县纪委已组织力量进行查办,计划于2019年5月底办结。
(四十二)关于“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巡察办主任一直由县纪委常委兼任。一名副主任由县监察委委员兼任,很少参与巡察工作”问题的整改。
针对队伍建设、人员选配和巡察机构领导职数兼职、缺职问题,县委巡察办已向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提交了《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配齐县委巡察机构领导职数的请示报告》、《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设置县委巡察机构巡察专员的请示报告》。
(四十三)关于“巡察机构编制5个巡察组,截至目前,仍有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巡察专员空缺”问题的整改。
针对缺职情况以及巡察工作任务艰巨的实际需要,待省市县机构改革干部调整冻结解除后,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及时对巡察机构领导班子缺职岗位进行填平补齐。
(四十四)关于“2016年遴选的13名巡察干部,分别列编在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的事业单位,其中3名干部至今仍为非党员”问题的整改。
一是编制部门待市县改革开始,按照上级巡察机构设置情况及上级要求,理顺巡察机构人员编制,设置巡察办内设科室,并明确相应工作职责、领导职数,保证巡察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县委巡察机构三名非党同志目前均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县委巡察机构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标准和程序培养考察。
(四十五)关于“县纪委监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存在监督缺位现象,工作主动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触及矛盾。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扶贫项目的实施、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等方面发现问题少。近三年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大多是上级交办或转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角色定位不准确,存在越位现象,承担了本该由组织部门负责的扶贫干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职能”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政治和业务的培训学习,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了“纪委办案中的证据规则”、“纪检干部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国家监察法》解读”等课程,提升了业务能力,落实了“三转”要求,聚焦了主业主责,有效杜绝再次出现缺位、越位现象。二是进一步拓宽了举报渠道,建立了各乡镇纪委信访举报接待室,在各行政村显著位置公开“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用电话”,乡镇纪委全体委员轮流接访,每月25日由专人将各村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收集汇总,按程序进行分类处理。
(四十六)关于“监督执纪工作存在‘宽松软’。个别案件办理偏宽偏软,存在处理不到位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之前已经处理的扶贫领域违规违法案件进行了梳理,逐一复核是否存在责任追究对象不精准、避重就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加大对扶贫领域线索排查,集中收集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件,查处1件,党纪处理2人。二是反馈信息中点名两件存在“宽松软”现象的案件:“南召职工学校在实施‘雨露计划’相关培训中涉嫌套取专项资金的案件,牵头单位未被追责,对相关人员处理过轻”由第四审查调查室对分管“雨露计划”的扶贫办副主任进行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城郊乡一借调人员公款私存案件,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未追究其它相关人员责任”由第二审查调查室处理,对城郊乡财政所所长和主抓副乡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七)关于“2016年在开展大起底活动中,各单位针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自查,但自查工作不认真、应付敷衍,都认为本部门不存在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但2017年7月济源市审计局审计,各种问题纷纷暴露出来。县、乡、村干部51人先后因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扶贫项目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等问题受到党政纪处理”问题的整改。
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配合,开展了脱贫攻坚领域案件线索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对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小官大贪蝇贪蚊腐等问题,教育、监督、惩处、制度建设多管齐下。大起底活动将各乡镇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等部门列为监督“风险点”,回头查看问题线索169条,加大了执纪监督力度,有效地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四十八)关于“截至8月28日,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41件,南召县纪委已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2件22人”问题的整改。
巡视组交办的41件问题线索目前已经全部办结完毕,共处理15件31人,其中党内警告12人、党内严重警告1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诫勉谈话3人、警告1人、记过1人、撤职1人;情况不属实了结处理26件。
(四十九)关于“2017年以来,南召县委虽然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但距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有差距。在筛选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中,缺少县直、乡镇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覆盖面小、针对性不强,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违规违纪案件仍旧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前期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通报》,对前期以案促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和剖析,提出了操作性强的整改要求。同时制订下发了《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对以案促改督察检查量化了标准、突出了重点和注重了实效,有效地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落实。二是筛选了乡镇和县直单位针对性强、警示教育效果明显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下发通报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活动。三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扶贫领域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12月11日对“郭建春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和“李召林、徐文保、潘金朝违规占用村集体财产为个人谋取利益问题”进行了通报,释放在脱贫攻坚方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五十)关于“2017年6月济源市审计局扶贫专项审计共反馈七个方面86条问题,南召县2017年8月10日出具的整改报告显示问题已全部整改。2018年3月,南阳市审计局扶贫专项审计反馈六个方面 27条问题,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先建设后招标、串标围标、施工企业借用资质、施工方偷工减料、监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仍十分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审计中发现南召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县住建局牵头,搬迁办、金盛公司和相关乡镇对全县搬迁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全部限期整改。针对中标企业串标围标行为,对板山坪镇松河社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中标单位河南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8677.14元的处罚,罚金已于2018年6月6日交清。二是针对施工企业借用资质问题。我县于2017年出台了《关于实施综合治税管控建设项目税收的会议纪要》(召政纪〔2017〕10号),要求凡我县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招标时,为强化对中标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在报名时要建议外地企业在我县注册分公司,便于中标企业依法在项目地税务部门缴纳各项税款。项目工程不是在我县举办招标业务的,项目建设主管和属地乡镇政府要及时与企业协商注册分公司、缴纳各项税款的有关事项。因此施工企业分公司使用的是总公司资质。三是针对先建设后招标问题,我县审计局己就此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整改,南召县金富光伏有限公司作为主要承担全县的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的融资、项目实施的主要单位,在2017年光伏扶贫村级电站三期建设的招投标及建设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了程序、落实了整改。四是在两个安置点的质量问题已整改的基础上,南召县委、县政府要求将全部易地搬迁项目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涉及的监理不到位问题,于2018年5月18日对相关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五是针对施工方偷工减料问题,已由南召县交通运输局督办,未培路肩9500平方米已于2018年5月2日整改到位,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通村公路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十一)关于“济源市审计报告反馈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2016年度1489名学生(儿童)未能按规定享受扶贫补助资助,经南召县教体局核实,应发放补助374人。巡视组进驻后发现仍有218人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县教体局与县扶贫部门对接,迅速全面排查,将扶贫信息库和学籍库进行比对,确认符合资助条件而未资助的学生名单,筹措资金于2018年8月9日前对374名学生应享受的扶贫教育资助补助已全部补发到位。
(五十二)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一些基层组织长期不换届,组织生活庸俗化’。南召县委整改报告中显示‘截止2016年9月30日,674个基层党组织已有666个完成换届,另8个争取2017年2月前完成换届 ’。但巡视组进驻后,发现县人大机关等8个单位仍未换届和配备党组织书记”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视结束后,县人大机关等8个单位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落实换届提醒机制,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对今后的换届工作明确了规范性要求和责任归属,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年建立换届工作台账,及时提醒、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双向纪录”制度,完善“双向纪录”簿,以备随时查考。对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会、不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或参会走过场、流于形式,群众有不良反映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三是自2018年起,每半年组织对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党课讲稿及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记录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通报结果。
(五十三)关于“济源市审计报告反馈‘部分到户增收补贴对象、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识别条件’,经南召县认真核实,到户增收补贴对象不符合条件应清退71户,查阅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发现实际清退69户,皇后乡郭庄村王德朝(购买有小型汽车)未清退,白土岗镇白龙村张振发人退户未退(仅将参加职工医保的李有全从系统中清除)”问题的整改。
针对皇后乡郭庄村王德朝(购买有小型汽车)未清退问题。郭庄村虎头组有姓名王德朝村民两名,分别为王德朝和王德朝,王德朝全家5口人,原为郭庄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后因济源审计组反馈家中购买小汽车,根据相关扶贫政策予以清退;王德朝全家三口人分别为妻子陈建玲,其子王付圆,因其妻子长期患有慢性病,且无安全住房,根据贫困户确定政策纳入建档立卡贫困系统。根据调查皇后乡郭庄村不存在王德朝购买小汽车未清退,系因两人同名造成。针对白土岗镇白龙村张振发人退户未退(仅将参加职工医保的李有全从系统中清除)问题。户主张振发7口人,妻子李金荣,儿子张建生,儿媳卢苗苗,两个孙子(张原豪、张上清),孙女张山山。经反复调查,白土岗镇白龙村张振发全家6口人,家庭人员中没有李有全这个人。
(五十四)关于“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识别条件应清退160户,查阅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实际清退158户,四棵树乡张才沟村王献昌(其子王邦栓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清退,白土岗镇大庄村毛自有人退户未退(仅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毛自军清退,毛自有不再作为户主,挂在其弟弟毛自成户下)”问题的整改。
针对四棵树乡张才沟村王献昌(其子王邦栓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清退问题。张才沟村圪垱组贫困户王献昌,家庭共2口人(王献昌、其儿子王邦栓),王邦栓2015年年底以前在深圳富士康打工。2015年底之后因王献昌肢体残疾仅有部分劳动力,在家生活不便,为照顾王献昌,王邦栓辞去了富士康工作,在家照顾父亲。2017年7月,因家中经济条件极差(无稳定收入来源),张才沟村两委通过四议两公开及民主评议程序将王献昌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王献昌身体状况好转,为提高收入,改善生活质量,王邦栓与其父亲王献昌商议后后选择外出务工。针对白土岗镇大庄村毛自有人退户未退(仅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毛自军清退,毛自有不再作为户主,挂在其弟弟毛自成户下)问题。毛自有与毛自军原在一起生活,定为贫困户,后因毛自军外出务工交有个人所得税被清除系统外,毛自有系单身,后与弟弟毛自成在一起生活,没有经济来源,该户按照标准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此毛自有仍在系统中。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县上下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治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一批违纪干部,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坚定不移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为决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集中学习日制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学习省委王国生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精神,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扛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探索建立一条符合南召实际的脱贫攻坚路子。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健全抓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发挥县委工作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查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新问题和老问题、易于解决的问题和顽瘴痼疾问题,准确把脉、精准施策,推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严格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导向,用好问责利器,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在全县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声势。
(三)坚定不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中央、省、市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导,以脱贫攻坚为重要抓手,整合全县资金、资源,集中全县人力、物力,构建科学系统的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经济发展、全域旅游、信访稳定、党的建设、监督落实六大科学管理体系,坚持均衡发展,切实形成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抓、县乡村三级书记一齐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整改成效运用,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指挥体系、落实体系和督导考评体系,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工作水平。强化作风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健全督查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思想建设,切实把整改落实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坚定不移把巡视整改推向纵深。在逐条逐项抓好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抓好后续整改,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推进任务落实。对现有制度、规则进行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的创新,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健全体制、完善机制,通过深化改革推动问题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0351889;邮政信箱:南召县城关镇中华路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nzxwxcb@126.com。
中共南召县委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