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申请。凡申请照顾加分的独生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绝育户女孩,应于每年中考报名前20天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女孩照顾加分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本人及父母户籍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或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绝育户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采取节育措施属实的证明,就读学校开具学生本人系当年中考考生的证明等申请材料,交户籍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初审。
2.村级审查。由申请人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村(居)协会对申请对象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注意见,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审批。
3.街(镇)级审批。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办对申请照顾加分对象进行审查。对经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当在街(镇)政务公开栏和申请对象父母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张榜公示5日以上。对公示无异议的,各街(镇)人口计生科(办)签字盖章后,报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确认审批,并将审批的申报表交一份到加分照顾对象的就读学校。各街镇必须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独生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绝育户女孩报考县内高中加分照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