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nzrmzf/2022-001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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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召政办〔2022〕92号 | ||
发布机构 |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题分类 |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我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稳市场主体就是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的重大意义,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工作重点,将稳市场主体与稳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纾困帮扶减负力度,推动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确保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县市场主体规模达到5万户。
三、具体措施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推进互通互认。(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逐项明确具体审批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设兜底条款,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鼓励各地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3.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积极引导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待条件好转后恢复经营。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不再租用登记的住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可包括市场主体的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地址。市场主体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不视为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
4.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采用“网上自主申报、系统智能登记、实时自动发照、全流程无人工于预”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千预、零收费,打造个体工商户全天候、无障碍创业环境。(县市场监管局)
5.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改革“个转企”程序,由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充分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发展良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字号延续、税费减免、社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激发个体工商户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县市场监管局)
6.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引导个体工商户电商登记注册,推行一批“绿灯”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均允许个体工商户电商进入。查处干涉个体工商户电商自主经营的违法行为,保护网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
7.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查处不正当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空间的行为,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县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
8.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做法、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持续深化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政府“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支撑。(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9.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全要素保障,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为基础,建立一站式智慧综合服务平台,构建“8+1”功能体系(政务、政策、诉求、数据、金融、科技、特色、第三方服务8大服务功能及企业码1个功能载体),实现许可事项“一键审批”、政策兑付“一键即享”、企业诉求“一键直达”、企业融资“一键即达”、政企交流“一窗对话”,企业培育“一站服务”,打造涉企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只登“一张网”的服务模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中心)
10.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办理”“区域评估”“联合审验”,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实行承诺制的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将重大项目县级联审联批频次加密到一周一次。(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11.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建设完善“四保”(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落实分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保障办法,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县发改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12.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助企服务。加强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举措,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抽查计划,不得搏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益。严格规范市政工程占道及围挡施工,合理设置临时通道,切实保障沿街商户正常经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1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统筹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建立工作机制,找准适合本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方法路径。按照“能出尽出”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与稳经济稳增长、“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等结合起来,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政策落实。
(三)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委分别牵头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工作。与市场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各行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四)强化督导推动。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问责。
附件:南召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南召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郭 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石 喆 县政府三级调研员
成 员:马跃东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屈东云 县金融中心主任
王兴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 旭 县发改委主任
李国泰 县工信局局长
马庆君 县司法局局长
谭天德 县财政局局长
刘四海 县人社局局长
李 伟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迁保昌 县交通局局长
李 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玉民 县商务局局长
仝太波 县文广旅局局长
胡保勤 县卫健委主任
艾 萍 县国资局局长
宋占峰 人行南召县支行行长
王春辉 县税务局局长
余国洋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主任
李 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水焕恬 银保监局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兴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张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