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发改委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
索引号 | fgw/2022-00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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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题分类 |
南召县发改委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
为促使县发改委全体同志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更好地落实为企业、群众服务的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提升企业满意度,根据南召县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明确基本要求
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是指发改委各科室在接待企业、群众时,要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不得向服务对象说“不”,即不得说“不知道怎么办、不清楚在哪办、不符合办理条件、暂时不能办理、不属于我单位职责”等用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至少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有效推动事项办理,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
健全首问负责制
(一)热情主动,以礼相待,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仔细耐心地接受问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
(二)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协助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负责指引到有关职能部门,详细说明具体经办人,不得以“不知道”、“我不清楚”或“不属于我管”等用语答复或推诿。
(三)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答复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或咨询有关部门后给予准确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
(四)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了解办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以备查询。
构建四级责任链条
构建“首问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各级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逐级管理和审批说“不”事项,尽可能让问题在本级解决,减少问题上交。
建立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
坚持边实践边完善边提升,明确说“不”。明确说“不”提级管理事项办理范围、不得直接说“不”的情形、说“不”的程序、说“不”的办理时限、对违反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的追究办法等,提高说“不”提级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
委党组承担发改委说“不”事项提级管理的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细化程序设计,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做好以下事项:
事项清单。
1、集中并网风电项目核准
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批)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核(批)
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5、价格成本调查监审
6、农产品成本调查
7、对县管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审核
8、对县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核
9、价格调节基金核定、管理、使用
10、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对于拟说“不”的事项,承办科室首问负责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要综合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要组织审核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主要领导要担当作为,对于能办的或克服困难能办的事,主动努力去办,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负责人将说“不”理由及说“行”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首问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担当本领,尽最大能力解决问题。
(三)开展协作配合。对涉及本单位但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或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事项,承办单位履行首问责任,牵头协调办理,协调无果时,提出可行性建议,提请上级分管领导或共同主管领导会商研究。
(四)严格内部管理。委党组要加强对委各科室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对违反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的,及时纠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保障措施
(一)因办理不及时影响办理质量和效率,拒绝、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视情节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或纪律处分。
(二)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由于处理不当,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政府机关形象,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制度除要求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外,接受社会各界、各自然人及办事人的监督。对于不按制度执行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可直接到发改委领导处投诉。
附件:1.南召县发改委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
2.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汇总表
3.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