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柜专馆专区”平台使用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czxj/2022-000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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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召乡振〔2022〕32号 | ||
发布机构 | 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题分类 |
关于开展“专柜专馆专区”平台使用情况
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办、局机关各科室:
为提高消费帮扶“专馆专柜专区”(简称三专平台)平台帮扶作用,掌握全县“三专”平台使用情况,推动“三专”平台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营,进一步激活“三专”平台,发挥终端销售特性和优势,带动消费帮扶产品在消费大市场上提高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经研究,在全县开展“专柜专馆专区”平台使用情况专项排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2020年以来,全县15个乡镇8个消费帮扶专柜、15个消费帮扶专馆、63处消费专区。
二、排查内容
1.建成的“三专”平台是否在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有哪些。
2.是否存在撤柜、闭馆、关区情况,哪些“三专”平台存在这些情况。
3.是否销售国家认定的消费帮扶产品(原扶贫产品)及是否达到销售额比例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30%并逐年提高的要求。
4.是否存在打着消费帮扶旗号,损害农民利益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5月25日-31日)
县级下发专项排查通知,各乡镇乡村振兴办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排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排查前的工作培训,推动参与排查工作人员掌握本乡镇三专平台基本情况,扎实做好排查准备。
(二)集中排查(6月1日-10日)
各乡镇利用10天时间,对辖区内2020年以来建立的“消费帮扶专柜、消费帮扶专馆、消费帮扶专区”进行逐个摸排,对照排查内容要求,掌握当前运营和使用情况,确保“三专”平台能够持续发挥效益。对不能正常使用和已经“撤柜、闭馆、关区”的要逐个查明原因,掌握基本情况。
(三)建立台账(6月11日-20日)
在排查结束后,建立各乡镇“三专”平台排查台账,并撰写排查情况报告,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完善机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各乡镇排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由乡镇乡村振兴办及时进行更新,每月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是完善政府引导机制。各乡镇要及时开展工作引导,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消费帮扶工作要求,引导“三专”平台和运营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自主化运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完善暗访调研机制。市、县乡村振兴局将“三专”平台使用情况纳入日常暗访调研范畴,不定期开展专项暗访调研,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清醒认识“三专”平台正常运营使用对于消费帮扶工作的重要作用,强化工作担当,做细做实排查工作,切实理清运营和使用情况,掌握当前各管辖区内“三专”平台使用现状。
二是严密组织推进。各乡镇乡村振兴办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按照时序做好工作推进,确保逐个排查到位、情况摸排到位、问题发现到位,6月20日前将排查报告、排查台账(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社会股。
三是用活政策工具。要对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消费帮扶相关政策,做好脱贫攻坚期和过渡期的工作衔接。一方面按照市场化运营路子,抓好产品质量、产销对接等具体工作,一方面持续落实财政预算采购和工会福利采购要求,让“三专”平台持续发挥引导带动效应。
(联系人:李自晓,联系电话:15138644505,电子邮箱:nzxfpb@126.com)
附件1:XX乡镇三专平台排查情况报告模板
附件2:南召县“三专”平台排查台账
南召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