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决定增加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时间:2022-12-27 浏览:

附件2

南召县决定增加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处理决定

变动依据

1

非机动车登记(县级权限)

南召县公安局

新增

关于调整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2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南召县公安局

新增

关于调整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3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县级权限)

南召县公安局

新增

关于调整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4

换领机动车号牌

南召县公安局

新增

关于调整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5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表彰、奖励

南召县公安局

新增

关于调整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6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南召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依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

7

船舶在港口水域外申请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或者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审批

南召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8

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南召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9

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南召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10

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许可及核发

南召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11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核准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2

律师执业许可、执业注销、变更执业机构、变更执业类别的初审工作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3

律师事务所设立、注销的初审工作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4

律师事务所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组织形式变更的初审工作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5

律师事务所住所、合伙人变更备案的初审工作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6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注销的初审工作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7

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变更、负责人变更、住所变更备案、派驻撤回分所律师的初审工作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8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的初审工作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19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2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南阳市司法局关于向各县(市)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宛司文〔2021〕43 号)

21

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核准登记(初审)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南阳市司法局关于向各县(市)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宛司文〔2021〕43 号)

22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核准登记(初审)

南召县司法局

增加

《南阳市司法局关于向各县(市)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宛司文〔2021〕43 号)

23

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24

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25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质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26

博物馆二级以下藏品取样分析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27

文物拍卖标的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28

文物拍卖标的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29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30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

31

馆藏珍贵文物(不包括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初审

南召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