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南召县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我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实际,就做好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由县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分别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由县住建局、县房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由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分别由县发改委、物价办、财政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分别牵头落实;
(九)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事业信息公开由县教体局、卫生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分别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位和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按要求落实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拓展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电视、微博、微信、手机报、政府工作快报等传播平台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信息,优化搜索功能。要通过政策解读、领导访谈、网上咨询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网站服务能力。要加快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通过政务大厅、便民窗口、热线电话、手机短信、信息公告栏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三、完善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一)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引导群众理解支持。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建立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出台,要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和评论员队伍进行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积极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释惑,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整保存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的文档、收发凭据、录音等材料。要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认真了解申请人需求,提高申请答复公开率。申请答复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用语得当。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对申请较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要稳步推进主动公开,对复杂疑难的申请要加强会商、认真研究、妥善办理。
四、强化督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落实到行政工作各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公开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要经常开展调研,了解群众申请和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跟踪处理结果。要完善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指标,逐步推进社会评议工作,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的举报要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配表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
县编办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负责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化管理,重点公开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范本、监督举报受理机制等内容。做好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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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项目和资金规模。统一推进县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全面公开部门预算。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细化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确保按时公开“三公”经费。重点做好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
县审计局 |
负责做好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
县住建局 县房管局 |
负责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深入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的信息。 |
县食品药品 监管局 |
负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抓好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不定期发布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广告监测信息、消费安全预警信息,重点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典型案件查处信息,同步公布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信息,以及日常监管动态信息;经常性公开科普知识信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加强重大政策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引导。二是抓好“黑名单”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凡是发现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对涉案生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三是抓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打击非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信息,对行动期间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曝光。四是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决策信息公开。对于出台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措施,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
县环保局 |
负责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规范发布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重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环境监测数据,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予以全面主动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加大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发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依法督促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公布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名单。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
县安监局 |
负责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尽快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要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时效。 |
县发改委 县物价办 县财政局 |
负责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按国家要求,公开价格收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定价和收费的原因、法律依据、具体标准和公众听证等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和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公示力度。针对涉农、涉企、教育等收费要通过发放“一览表”“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以及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出现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规行为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
负责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建设用地批准清单,除涉密外,每月将上月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在政府及部门网站上公布。做好征地项目清单的公开工作,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建设用地批准后,在征地范围内做好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土地出让信息和基准地价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及时向公众发布土地招拍挂出让和成交信息,并定期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应计划和落实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继续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的基础上,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 |
县教体局 |
重点做好推进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
县卫生局 |
重点做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
县科技局 |
重点做好推进科研机构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
县文广新局 |
重点做好推进文化机构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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