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度,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有效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政府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33个县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专职人员达到6名,全年组织培训2次,培训225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各乡镇、各部门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子栏目、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00多条,主要涉及政府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急管理、统计信息、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畅通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明确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按照规定予以了答复。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印发了《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南召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召政办〔2016〕68号),积极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涉及民生领域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规范服务标准。全面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收费标准,优化服务。医疗保健、生育收养、户籍管理、土地房产、人才人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公交通讯、供电供水、气象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事项,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公开办事公开的政策法规、监督电话等。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督促指导42个县直部门完成了“两单”制订工作,并报县编办备案,同时按照市编办要求,在政府网站开设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专门子网页,在网上公开各单位的“两单”工作,达到公开化、直观化的效果。
三、网站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推介。利用“今日南召”、“走进南召”栏目,重点发布我县县情概况、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招商项目、发展成就、名誉荣誉等信息600多条,强化网络宣传,扩大网络影响。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利用“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力求使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三是加强网上服务。在“公众服务”栏目中设置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地点、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联系电话等要素,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做好办事准备。同时设立了“县长信箱”栏目,通过办理网上群众来信,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关系,优化服务效果。全年共受理网上信件26件,办结率100%。四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转载发布国务院和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5条,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诸多领域。
四、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南召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南召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南召县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南召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南召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南召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南召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县绩效考评,重点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进行考评。
五、存在问题情况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真正摆正位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经常出现分管不清、任务不明,责任不到、沟通不畅的情况。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落实不到位,公开工作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且政策类信息的解读缺乏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单位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不到位,对涉及本单位重点信息模糊不清,或是对重点部分、重点环节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没有公开。四是由于我县依申请公开件相对较少,部分单位存在麻痹思想,对此项工作理解不够,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民生资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重大项目、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完善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和集中查询功能,简化公开流程、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查询了解获取信息。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办法,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各主体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乡镇、行政村等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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