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信局所属各企业(包括改制及停产企业):
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隐患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及职工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突出冶金冶炼工业企业、改制企业(包括停产企业)的职工聚集场所,生活居住房屋、特别是低洼砖木结构旧房(着重严防排水不畅、倒塌)、通信企业基站和信号塔(着重注意排水设施畅通,根基坚固稳定、防雷击等)。
二、活动安排
从6月7日起到8月20日止。6月7日至6月30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工信局组织乡镇对企业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阶段,7月21至8月20日迎接县安委会及市工信委重点抽查总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县工信局成立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王峰局长任组长,主抓副局长潘龙升任副组长,安全办工作同志为成员,负责工信局所属企业(包括改制、停产企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统一组织督导工作。各乡镇经济办、安全办主要领导、企业负责人、改制及停产企业的留守人员要提高认识,靠前指挥,要成立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筹集一定经费抽调精干人员,精心组织,扑下身子深入一线,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类制订治理措施,跟踪督查,对整改有难度或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大的企业,该停产的一定要停产,职工住所该搬迁的一定要搬迁,决不能留死角。
2.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同时,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统筹安排好防汛工作。
3.各企业要将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并将活动组织实施开展情况,用文字形式分别于6月30日前报县工信局安全办备案。
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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