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召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南阳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工商〔2017〕38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南召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9日
南召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根据《南阳市烟草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宛政办〔2017〕54号)、《南阳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宛工商〔2017〕38号),为做好烟草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草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烟草市场综合整治体系,坚持“端窝点、断源头”与“清市场、腾空间”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阶段性治理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专业执法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以净化卷烟市场为目标,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假烟生产、销售和真烟非法流通行为,防止假烟冲击市场和非法流通卷烟扰乱市场,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秩序,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制假售假基本根治。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打假责任,严防卷烟制假活动向我县转移渗透,铲除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的生存土壤,净化我县的卷烟市场。
(二)烟草市场规范有序。依法打击卷烟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一批扰乱卷烟市场秩序的违法案件,取缔一批无证照经营卷烟商户,卷烟市场净化程度明显提升。卷烟零售商户守法经营率达到96%以上、持证经营率达到99%以上、亮证经营率100%。
(三)工作机制有效建立。健全完善烟草市场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协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强大的烟草市场治理合力。
三、工作安排
(一)严打制假转移。各乡镇政府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烟草综合治理小组在本辖区的行动,严防周边烟草制假重灾区向我县转移渗透。有关部门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核实,一旦发现制假行为,要迅速行动,及时铲除制假窝点,严防制假活动在我县落地生根。要紧紧抓住“人、房、电”三个关键环节,排查出隐蔽难查的制假窝点。一是加大可疑人员排查力度。重点查看辖区内是否有制假重点地点可疑人员居留、聚集、活动,是否存在与有涉烟违法纪录的人员密切交往等情况。二是加大重点区域排查力度。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自然村、养殖厂、闲置厂房、闲置仓库、废弃学校等敏感场所开展摸排调查,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重点排查可疑场所院内、周围是否存在废弃烟叶烟丝、制假活动痕迹等。要以日常检查、错时检查、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可疑场所排查到位,每月至少排查1次。三是加大用电情况排查力度。全面掌握辖区用电大户信息(含企业动力用电、居民用电),对用电量较大、用电量异常增长、地点相对偏僻的,在其用电高峰期,进行现场勘察,查看是否存在异常情况,每月至少排查1次。(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开展烟草市场治理。8月份开始,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烟草、交通、商务、邮政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突出对重点行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整治。一是突出重点行为:(1)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2)严厉查处不执行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和限寄制度的邮政寄递企业;(3)严厉查处物流、货运企业、客运场站和货物集散地,违法运输、托运、夹带和仓储各类卷烟行为;(4)严厉查处非法印制、仓储、运输、销售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的行为;(5)严厉查处侵犯烟草企业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6)严厉查处明摆暗卖假冒走私卷烟的行为;(7)严厉查处销售非正规渠道卷烟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区域:突出边界市场、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产业聚集区、车站、繁华商业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治理。三是突出重点场所:突出宾馆、酒店、网吧、酒吧、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治理。自2018年开始,全县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和易被忽视的监管盲区,巩固日常巡查成果。(县工商局、烟草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邮政局负责落实)
(三)突出抓逃追刑。在开展卷烟打假行动中,要依法查处卷烟制售假主犯、参与制售假人员、提供便利条件人员以及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分子和“保护伞”;在卷烟打假行动后,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涉嫌犯罪的案件,对有价值的线索紧抓不放、上追下查,进一步挖掘线索,发现和固化证据,抓捕在逃涉案人员,力争打掉整个卷烟制假售假犯罪网络;同时,要对2015年以来的卷烟制假售假旧案、积案进行梳理,加大侦办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结案、将在逃主要涉案人员抓捕到案。(县公安局、烟草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新开办市场主体从事卷烟经营业务,应该到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卷烟,及时取缔无照经营卷烟行为。加强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行为。加强对卷烟商标印刷企业的监管,抓好源头治理。严厉查处倒卖烟草专卖品违法行动。烟草部门要及时与工商部门搞好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规范证照办理程序。强化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按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搞好市场监管,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信息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县工商局、烟草局负责落实)
(五)加强日常巡查。烟草部门要制定卷烟零售商户动态精准监管办法,依据守法经营、亮证经营、执法配合度、历史违法违规记录等综合指数,将辖区卷烟零售商户划分为守法经营模范户、一般商户、重点监管户和严重违法户四个类别,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同类别的卷烟零售商户采取相应的监管、服务措施:对守法经营模范户,侧重于走访服务,每月巡查1次;对一般商户,侧重于宣传教育,每月巡查2次,督促其守法经营;对重点监管户,侧重于重点监控,每月巡查3次,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对严重违法户,侧重于整顿取缔,每月至少巡查4次,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并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县烟草局负责落实)
(六)加强市场动态分析。依托烟草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市场监管平台,收集零售商户销售异常、库存异常、市场价格波动、非法卷烟流向、举报投诉、周边市场动向等信息,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综合研判市场监管的形势的发力点,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县烟草局负责落实)
(七)探索建立商户自律组织。探索建立卷烟零售商户自律互助小组,实现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商户经营行为,避免恶意竞争。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引导商户签订自律互助承诺公约;对向工商、烟草部门反馈有用信息和提供案件线索的商户,给予举报奖励等激励措施,调动互相监督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商户规范经营、互管互助、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县工商局、烟草局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烟草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县烟草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下,设立全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成员由县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邮政局、烟草局、南阳卷烟厂等单位组成,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莉同志任专项工作组组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的日常机构是南召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专项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卷烟打假打私,实施源头治理,净化卷烟市场;协调卷烟市场流通秩序治理,规范卷烟零售商户行为,查处违规销售、运输案件等,统筹推进全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工作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烟草市场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多种方式,形成强大威慑;搭建信息反馈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明确联合执法的内容、方法、流程。
(二)强化督促检查。由县工商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烟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等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导,督导情况向全县通报,对于督导、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联合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单位,不定期地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安110、工商12315、烟草12313、交通12328、商务12312、邮政12305举报电话和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制假烟机、假烟、原辅材料和非法流通卷烟的举报奖励政策,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政策,曝光典型案例,展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成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高压威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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