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依法行政领办〔2017〕5号)及《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召县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召政办〔2017〕70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县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充实行政调解力量,切实提高全县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决定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立甫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主任:蒯洪涛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 杨玉武 县民政局副局长
闫 森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林伟 县环保局纪检书记
李 广 县卫计委副主任
吴丰燕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林东阳 县发改委副主任
殷建怀 县人社局副局长
马 良 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黄延桦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 建 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李天辽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 飘 县交通局纪检书记
南召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委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召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调解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设置行政调解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及办公设施,针对本系统行政纠纷特点,制定调解办法,切实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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