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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召县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10-18 信息来源:

第一部分 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 、政法委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机关主要构成:

政法委现有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2人,县法学会事业编制3人;内设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国安办、政法纪工委、政治部、案件评查办、执法监督科、宣传科、委办公室、反恐办、禁毒办、法制南召建设办公室等13个科室。

第二部分

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收入总计 663.69万元,支出总计 663.69 万元,与2015589.03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66 万元,增长12.6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中的工资福利支出按照上级要求执行了新的标准,并且补发了往年应增加的部分,故总收入和支出数额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 663.6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69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 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663.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3.69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 占 0 %;经营支出0 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3.69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66 万元,增长12.6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中的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照上级要求执行了新的标准,较2015年有一定的提高,故总收入和支出数额有所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3.69 万元,支出决算为663.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18 万元,占95.1 %;……住房保障(类)支出 32.28 万元,占 4.9 %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631.18 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持平预算数。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32.28 万元,支出决算为32.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3.6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43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82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30 万元,下降40 %,主要原因:首先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例行财务制度,节俭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另外公车使用制度的改革以及上级部门的各项会议及督查检查工作,兄弟县区的观摩学习活动均较上年有所减少,上述原因致使公务接待费用及交通费均有所下降。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因公出国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9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18.8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5.95 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95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 28 万元,下降51.9 %,主要原因:首先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例行财务制度,节俭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另外公车使用制度的改革也是车辆运行费用降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公务接待费18.8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150 批次、 800 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2 万元,下降 9.6 %,主要原因:随着八项制度执行力度的逐年加强及深入上级部门的各项会议及督查检查工作,兄弟县区的观摩学习活动均较上年有所减少,故公务接待费用也在逐年递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37.48 万元,比 2015年增加11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单位职能的增加及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法委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12 31 日,政法委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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