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概况
根据《中共南召县委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召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召文[2010]27号),设立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拟订和土地利用规划纲要的审查。
2、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抗震设防、造价和标准定额、质量监督、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和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除、新型墙材、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检测等建设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家、省、市、县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和后评价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拆迁方面的安置政策;拟订全县城镇拆迁安置管理办法;指导中心城区建设开发中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拆迁安置工作。
4、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设施等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南召县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城市建设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工程违规违法案件。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
7、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措施和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城建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南召县城建监察大队成立于1996年3月,根据召编(1997)68号文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依据住建局行政执法委托书的相关权限,对违法违规建筑依法查处。
(三)污水净化中心主要职责
污水净化中心厂内分为运行科、污泥房、化验室、维修部、办公室几个科室,主要以检测处理排放的水质达标为准,每日的机器维修、化验数据检测、污泥的排放等。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部门决算的单位有:
(一)、一个行政单位:建局机关本级(含局属二级独立编制事业单位定额站、质监站、墙改办)决算。
(二)、一个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南召县城建监察大队决算。
(三)、一个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南召县污水净化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
第三部分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年收入总计9225.21万元,支出总计9225.2 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382.84万元,下降50.42 %。主要原因:2016年与2015年相比收支减少主要在市政工程款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面,具体为:浩创BT项目工程款减少7520万;危房改造项目款减少2463.05万元;其它城建项目方面略有增加,最终导致2016年收支比2015年减少9382.84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本年收入合计922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5.2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本年支出合计92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63万元,占9.26%;项目支出8370.57万元, 占90.7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9225.21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 9382.84万元,下降50.42%。主要原因:2016年与2015年相比收支减少主要在市政工程款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面,具体为:浩创BT项目工程款减少7520万;危房改造项目款减少2463.05万元;其它城建项目方面略有增加,最终导致2016年收支比2015年减少9382.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72.82万元,支出决算为770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占 0.04%。城乡社区(类)支出 367.3 万元,占 4.76 %;住房保障(类)支出498.95万元,占 6.47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支出 1885.11万元,占 24.45%,交通运输(类)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款)支出 30万元,占 0.39%;其他支出(市政工程)4923.95万元,占 63.8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离退休人员。
(二)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6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498.95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年初预算为 1952.62万元,支出决算为 188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5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程项目还有部分未竣工。
(五)交通运输(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30万元,支出决算为 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其他支出(市政工程)(类)其他支出(市政工程)(款)。年初预算为 4923.95万元,支出决算为 492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0.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79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2.96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工作量增大,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及环境整治等上级督察检查较多,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16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比 2015年增加3.28万元,增加21.91%,主要原因:工作量增大,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及环境整治等上级督察检查较多,用车量增加,公车运行费用也随之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678批次、2061人次。
2016年比 2015年减少0.31万元,减少2.61%,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6.6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232.9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中的咨询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1283.67万元,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市政工程建设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13万元,比 2015年减少25.7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6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共有车辆 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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