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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山庙乡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6 信息来源: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相关单位:

《太山庙乡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督查记录。

太山庙乡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

检查、督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双节”即将到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督查重点

本季度检查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冬季防火安全、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旅游、医院、食品医药卫生、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对各类企业和有关单位的检查,要以非法企业的取缔拆除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为重点,针对全乡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

二、工作职责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村委会是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次活动中,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对分管的行业和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予以制止,监督其限期整改;对五类严重非法行为(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后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关停企业并组织严密监控,同时以最快的方式书面报告乡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时,对有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

(二)乡直有关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对本行业本区域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

1、国土资源所负责对全乡无采(探)矿证的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要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越层开采、乱采滥挖等各种非法开采活动。要按照《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意见》,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的矿山,坚决落实各项强制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供电所要坚决停止电力供应,并追究违规供电的责任;派出所要停止民用爆炸物品审批供应并收回其现存民爆物品,依法查处非法矿主的法律责任和非法转借、使用民爆物品的责任人的责任;国土、工商部门要吊销或注销其有关证照。同时,对非法煤窑要坚决保持高压态势,国土资源所和有关村要严防死守,加强巡查,坚决做到抬头即打,露头就敲,发现一个,严办一个,杜绝非法煤窑偷采现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我乡境内采沙船进行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要加强车辆、船只源头管理,严格执行车、船安检制度,依法整顿道路和交通安全秩序,严厉打击违章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接送学生、超限超载超员运输、非法改装车船、农用船载人、渔船载人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无证无照驾驶及违规载客,配合海事部门取缔非法轮渡、非法渡口,要积极抓好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严把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关,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运输行为,严禁携带“三品”上车、乘船。交通管理站协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我乡境内的超载、多载车辆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春节前后,赶集、走亲戚,严禁酒后驾驶乘坐各种非营运车辆,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春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工商所要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生产经营证照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对高危行业严把发证关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无证无照、有证无照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4、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对公众聚集、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重点整治商场、市场、旅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易燃易爆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要对上述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尤其是用火、用电、用汽、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和整治,特别是无证无照的加油站、小加油点。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一抓到底,做到排查一批,整治一批,挂牌一批,处理一批。消防安全审核不合格的,坚决依法查处,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5、中心学校负责对全乡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要加强学校师生安全卫生教育,保持食堂卫生环境清洁,加强饮用水源管理,预防突发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拥挤踩踏、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和校内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协同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校车整治打击力度,特别是在用三轮车、面包车等接送学生方面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对学校、幼儿园内部使用燃气情况及供暖、茶炉情况进行监管,严密防范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现有危房、危墙、危栏、危厕等要采取拆除或封闭措施,对非法幼儿园予以取缔。同时对托教等行为进行监管、取缔,保证不发生事故。

6、卫生院负责对全乡医疗机构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要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治扩散。要严格管理和使用放射源。

7、工商所负责对全乡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无证食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加强整治。同时,对相关手续不全、未取得《瓶装燃气经销站点经营许可证》的,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瓶装燃气的,依法责令停业。

8、供电所负责对全乡电力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坚决禁止向非法、违法企业提供电力供应。要切实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明组织纪律,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安全供应。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供电电路下面及四周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全乡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状况和森林防火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要保证防火物资,扑火队伍,救火预案全面落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特别要重视“春节”期间祭祖活动人为用火安全管理,健全应急防火队伍,落实防火员巡山制度。

10、城建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乡的燃气市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治理,对无证经营和非法倒气存在安全隐患的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并适时搞好宣传、培训等工作,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同时,对全乡境内建筑施工工地及施工工地周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管。

11、民政所负责对全乡的贫困户、特困户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及时发放生活必需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其它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本部门、下属单位、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整治。

三、时间安排

本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开始,到20183月31日止。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即日起至20183月20日)。即日起各检查负责人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的行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各检查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本方案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工作职责等相关要求,突出隐患整改认真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检查验收、全面总结(20183月21日至3月31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本次检查督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包村督查组对各村及各有关单位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本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各村和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完成检查、督查和整治任务。

(二)本季度检查活动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各检查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把打击非法的各项措施和隐患整改放在突出位置,攻坚克难,狠抓强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 “定内容、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的“五定”原则,实行闭环管理,限期整改,跟踪督办,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登记备案;二是检查与复查相结合。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复查,时间服从任务,直至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在限期内整改的事故隐患,由各检查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书面汇报,由上级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三是检查与打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四是检查与督查相结合。一方面,结合我乡实际,分包各村的督查组,对重点单位,部位进行随时督查,对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其党政纪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五是检查与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要创新安全监管新方法,新措施,体现安全发展观,把安全检查与服务企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安全检查促进安全生产,以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进科学发展。

(三)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对本次检查、督查活动认真安排部署,保证人力、物力、财力供应。检查督查活动认真安排部署,保证人力、物力、财力供应。检查督查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检查,要落实“谁检(督)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坚决防止检查、督查工作出现空区和盲点。

(四)建立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检查督查活动中,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互通情况,掌握动态,对需要进行联合检查整治的,有关单位要主动协调,相关村和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对从事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单位必须迅速立案查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需要联合执法的,有关单位要联合行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使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无立足之地。

(五)及时做好检查情况的上报工作。在本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各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乡党政办公室。3月31日前,各村、各单位要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性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乡党政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2018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陈阳同志任组长,武装部长王磊同志任副组长,公安、交通、电业、工商、卫生、教育等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具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机构,促进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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