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二)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质的县级储备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创办和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四)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发展社办工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抓好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业务。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及要求,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七)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指导和信息服务。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南召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编制25名(含工勤人员4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业务科、纪检会(监察室)、股金管理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科、信访办公室。
第二部分
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收入总计280万元,支出总计28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了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收入合计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支出合计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占68.6%;项目支出88万元,占31.4%。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支出25.7万元,占9.2%;医疗卫生支出11.2万元,占4 %;住房保障(类)支出6.3万元,占2.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6.7万元,占84.5%;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供销社项目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7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2.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供销社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供销社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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