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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2 信息来源:

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理由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

2、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FIFA储备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

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及粮油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4、承担县级储备粮管理责任;

5、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6、拟订全县主食产业化及粮油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7、拟订全县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粮食局构成

2018年粮食局编制为23人,行政10人,工勤1人,事业供给12人。实际在岗人员15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6人。内设行政办公室、粮食调控股、粮食监督检查股、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股、纪检监察信访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粮食局 2018年收入总计342万元,支出总计3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了105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专项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收入合计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支出合计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万元,占37 %;项目支出215 万元,占 63 %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 %;教育支出0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 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 0 %;社会保障支出15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14万元,占4%;住房保障(类)支出4万元,占1 %;其他支出309万元,占 90 %。)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粮食局项目发展专项支出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1.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无。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粮食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 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粮食局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 0 个,涉及金额 0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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