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南召县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南召县总工会单位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五)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六)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南召县总工会单位构成
南召县总工会共设置8个职能部室(办公室、民管部、组织部、生产部、保障部、女工部、财务部、经审办),两个二级单位(工人俱乐部、职工学校),现有干部职工共23人。
第二部分
南召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总工会2018年收入总计102万元,支出总计1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提倡节俭,压缩开支。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总工会2018年收入合计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总工会2018年支出合计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 %;项目支出102万元,占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总工会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万元,占100 %;教育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 0%;其他支出 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项目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8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0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三)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 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 0 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总工会组织对 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 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总工会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4 个,涉及金额62.28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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