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南召县工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南召县工商局概况
一、南召县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本辖区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抽检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行为,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和直销、传销经济违法活动。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拟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制定实施全县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十)指导全县企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县私有企业、个人工商户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南召县工商局构成
南召县工商局内设10个股室、直属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基层工商所11个。编制情况:行政编制96人,事业编制12人。
内设股室:办公室 、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法制股、注册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股、监督管理股、监察室、企业信用信息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直属行政单位:经济检查大队、12315投诉中心。事业单位: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营协会。
基层工商所:城关工商所、北城市场管理所、专业工商所、城郊工商所、小店工商所、云阳工商所、皇后工商所、石门工商所、南河店工商所、白土岗工商所、马市坪工商所。
第二部分
南召县工商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工商局2018年收入总计844万元,支出总计 8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了254万元。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工商局2018年收入合计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83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工商局2018年支出合计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39万元,占88 %;项目支出105万元,占 12 %。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工商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66万元,占80 %;教育支出0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占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 0 %;社会保障支出 96万元,占11 %;医疗卫生支出 49万元,占6%;住房保障(类)支出 23万元,占3 %;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7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项目发展专项支出 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45.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7.6 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 4.5 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15.8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3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 5 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 9 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 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工商局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 0 个,涉及金额 0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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