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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2 信息来源:

南召县纪委(监察委)、南召县委巡察办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纪委(监察委)单位主要职责

南召县纪委由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县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南召县监察委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纪委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监委职责: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一)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四)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六)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专职巡察人员2名。工作职责:承担巡察任务,负责对本级党委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向同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南召县纪委(监察委),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18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1人,工勤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47人(含参照公务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0日在职人数64人。内设机构19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派驻第一至第五纪工委纳入县纪委(监察委)统一管理。

南召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成立,下设办公室、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3名;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专职巡察人员2名。

第二部分

南召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察委)、南召县委巡察办2018年收入总计1518万元,支出总计15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44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新成立了县监察委员会,同时实行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编制人员增加,当年财力大幅增长;扶贫帮扶工作需要。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察委)、南召县委巡察办2018年收入合计1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察委)、南召县委巡察办2018年支出合计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万元,占39 %;项目支出924万元,占61%。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察委)、南召县委巡察办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6万元,占93 %;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支出66.2万元,占4.6 %;医疗卫生支出19.7万元,占1.3 %;住房保障(类)支出16.1万元,占1.1 %;其他支出0万元,占0 %。)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南召县纪委(监察委)项目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1.7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3.2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9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南召县纪委(监察委)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4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18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纪委(监察委)、南召县委巡察办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纪委(监察委)、南召县委巡察办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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