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管理、核定、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划;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开展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律检查员1名,总统计师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兼任综合核算股股长);股级领导5名。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核算股、工业和能源统计股、政策法规、设计管理和人口统计股、贸易和服务业统计股、投资统计股。 核定驾驶员编制1名,经费施行全额预算管理。下设5个二级单位,编制28人。(南召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南召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南召县企业经济调查队、南召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南召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局现有人员3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主任科员2人、农调队张1人(副科),科员1人,司勤人员1人,九级职员26人。
第二部分
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384万元,支出总计38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了6 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农业普查发放两员补贴, 2018年农业普查工作量减少进入后期资料开放。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万元,占58.2%;项目支出161万元,占 41.8%。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万元,占86.9%;教育支出0 万元,占0 %;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占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0万元,占 0 %;社会保障支出33万元,占8.6%;医疗卫生支出 9万元,占2.3 %;住房保障(类)支出8万元,占2.1%;其他支出0万元,占0 %。)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项目发展专项支出 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2 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12.9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组织对 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 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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