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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2 信息来源:

招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招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编制全县年度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规划和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年度招商任务的落实;协调指导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家乡经济建设促进会的具体工作,健全招商网络。

(二)筛选、论证、包装对外招商项目,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库,统一组织对外发布和推介;组织外出招商、项目洽谈、资金引进活动。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资、外经、外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外资、外经、外贸政策的落实工作,编制年度外贸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承担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申请、审查及上报等相关工作,受理外商投诉的案事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商品进出口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总额等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监控、考核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监督行政职能部门对全县各类引进项目投产前的支持服务情况,侧重于监督县直部门对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招商引进项目的支持服务情况;负责监督引进项目业主履约情况;负责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目标的年度考评。

(五)负责所有外来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企业在南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南召县招商局单位下设办公室、招商股、对外贸易促进股、项目入驻办公室等股室。

第二部分

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8年收入总计173万元,支出总计17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8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支出8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8年收入合计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8年支出合计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万元,占53 %;项目支出81万元,占47%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2万元,占88 %;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支出14万元,占8 %;医疗卫生支出4万元,占2%;住房保障(类)支出3万元,占2%;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招商局项目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8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4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招商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招商局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 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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