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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2 信息来源:

南召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政法委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机关主要构成

政法委现有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2人,县法学会事业编制3人;内设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国安办、政法纪工委、政治部、案件评查办、执法监督科、宣传科、委办公室、反恐办、禁毒办、法制南召建设办公室等13个科室。

第二部分

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法委2018年收入总计1146万元,支出总计114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53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司法救助基金和精神病救助基金收入,及每年租用联通公司的视频建设费用,故总收入和支出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法委2018年收入合计1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14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法委2018年支出合计1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万元,占18 %;项目支出945万元,占82%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法委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4万元,占96%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支出27万元,占2%;医疗卫生支出9万元,占0.7%;住房保障(类)支出6万元,占 0.5%;教育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 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项目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法委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4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1.0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11.8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召县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 0 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 0 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政法委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 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政法委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0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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