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
部门预算公开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南召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城乡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监察;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定额、节能和施工许可审批等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住建局内设8个股室,分别是:党政办、城建股、基建股、村镇股、公用事业股、住房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纪检监察人事股。局机关行政编制14人,实有14人,另有房改办和房屋征收办2个全供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人员10人,与局机关人员混岗使用。另有抽调借用下属单位人员24人,局机关现实有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18人。县住建局另有下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11个,其中财政全供事业单位1个:城建监察大队;财政定额补助单位2个,分别是新墙体材料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墙改办)、污水净化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自来水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室、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监站)、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简称定额站),市政设施管理站(简称市政管理站);企业3个,分别是:公共汽车公司、一建公司(已倒闭)、二建公司。本预算包含住建局机关、墙改办、质监站、定额站、城建监察大队、污水净化中心。
第二部分
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收入总1618 万元,支出总计16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了 2071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大部分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发生在农历春节前,故反映在了2017年收支预算中,2018年预算中市政工程建设资金为本年实际发生数。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收入合计1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6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支出合计16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6万元,占 21 %;项目支出 1282万元,占79 %。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 0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占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0万元,占0%;社会保障支出46万元,占7 %;医疗卫生支出21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564万元,占88 %;住房保障(类)支出 11万元,占2 %.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5万元: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924.5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31.8 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 29.3 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 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 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住建局组织对 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涉及资金 0 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住建局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 0 个,涉及金额 0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0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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