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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2 信息来源:

蚕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相关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蚕业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蚕业的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蚕业经济结构调整意见、规划,蚕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和建设与发展规划,引导蚕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指导蚕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建设和保护。

(三)指导全县柞蚕良种生产体系建设,参与研究提出全县有关蚕种的生产资料价格、蚕种补贴的政策建议,提出深化全县蚕种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四)组织全县生态蚕业和蚕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搞好柞坡资源的开发利用及蚕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五)制定全县蚕业科技、培训、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科教兴蚕战略。

(六)指导蚕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集体组织和蚕农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七)负责组织有机柞蚕生产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产品的质量监督、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等蚕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监督柞蚕病虫害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防控。

(八)负责全县蚕业项目的立项、遴选、申报及实施。

(九)主管蚕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引导蚕业示范村、社会团体为蚕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一)负责全县蚕业经济工作的情况综合和有关业务的协调。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南召县蚕业局是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股室5个: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业务股、老干股。共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22人,遗属5人。

下属四个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分别为:南河店蚕业原种场、董店蚕业原种场、小店蚕业原种场、食用菌工作站。

第二部分

蚕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蚕业局 2018年收入总计483万元,支出总计4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11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收支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蚕业局2018年收入合计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蚕业局2018年支出合计4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万元,占38 %;项目支出299 万元,占 62 %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蚕业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万元,占 0 %;教育支出 0 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占0%;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支出21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 11万元,占 2%;农林水支出446万元,占93%;住房保障(类)支出5万元,占 1%;其他支出 0万元,占0 %。)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蚕业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项目发展专项支出 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3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8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 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蚕业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 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蚕业局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 0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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