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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关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1 信息来源:

镇机关党支部、各社区(村)党支部、镇直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南阳市纪委办公室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至2020年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的通知》(宛纪办〔2018〕3号)《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宛纪发〔2018〕11号)和《中共南召县委关于开展全县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召文〔2018〕65号)安排部署,《城关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城关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持的纪律保障,依照《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宛纪文〔2018〕85号)和《中共南召县委关于开展全县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召文〔2018〕65号)精神,现就围绕我镇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战略部署,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同一地方同一部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为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站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工作实效。

(三)坚持深化标本兼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四)坚持责任追究,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肃性。

三、整改对象

镇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社区(村)“两委”班子全部成员。

四、整改时限

8月9日至9月30日前完成。

五、方法步骤

(一)警示教育

1.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读典型案例。

2.重要岗位代表表态发言。

3.制定学习计划,下发学习材料,认真撰写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学习笔记。

4.参加以案促改人员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二)剖析整改

1.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查摆单位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剖析原因、过程和危害,形成剖析报告;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单位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

2.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典型案件和身边人身边事,正视问题,深入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形成个人剖析报告。

3.单位整改结果及班子个人剖析报告要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完善制度

1.针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

2.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查找风险漏洞,修订完善权务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

镇以案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排查问题精准、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效果明显的标准,坚持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的要求,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把关验收。对于搞形式走过场,不真抓实做的,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镇党委成立城关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以案促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制定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三)务求实效。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要做到过程有痕迹、有措施,警示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城关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城关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雪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翼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龙 人大主席

成 员:田 虹 党委副书记

殷付全 党委副书记

贺 斌 纪委书记

岳 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杲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海玉 副镇长

李 永 组织委员

杨 旭 武装部长

魏 恒 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贺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魏恒任办公室副主任,徐丽丽、张永进、秦保华、范清闯、程莹莹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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