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召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南召县林业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召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县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鹿邑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上报工作,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地方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沙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初审。
(六)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湿地、沙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及综合开发。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交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召县林业系统共有在职人员3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0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220人,财政差额补贴事业编制人员64人。内设股室5个: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计划财务管理股、造林经营股、资源林政管理股,下属财务不独立的二级单位9个,财务独立二级单位4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南召县林业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778.0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12.72万元,下降49.46%。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资金减少,部门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压缩预算开支。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43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9.8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55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64万元,占38.08%;项目支出3,439.65万元,占61.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778.0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12.72万元,下降49.46%。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资金减少,部门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压缩预算开支。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5.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35.47万元,下降6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资金减少,部门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压缩预算开支。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45万元,占2.6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40.78万元,占0.73%;节能环保(类)支出42.76万元,占0.77%;农林水(类)支出4,462.01万元,占80.32%;住房保障(类)支出861.29万元,占15.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53.96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调整预算为5,555.28万元,支出决算为5,555.28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0差异。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6.92
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1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3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
助(款)财政对工作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调整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
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调整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调整预算为34.83万元,支出决算为34.83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39.76万元,支出决算为39.76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787.1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15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6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6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调整数没有存在差异。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年初调整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31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24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77.61万元,支出决算为77.61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83.0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02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年初调整预算为13.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314.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4.71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8.54万元,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1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调整预算为593.82万元,支出决算为593.82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调整预算为861.29万元,支出决算为861.29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调整预算数没有存在差异。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5.64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92.25万元,下降4.18%。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补发以前年度人员增资部分资金。其中:人员经费1,69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67万元,支出决算为88.66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14万元,占58.81%,完成预算的9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52万元,占41.19%,完成预算的9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林业局机关、南召县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宝天曼管理局、南召县花卉苗木产业办公室、南召县辛夷产业办公室、 和南召县森林公安局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2.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性用车发生的费用。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83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压缩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52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52万元,主要用于各级检查等公务招待和单位工作下乡公务用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2.83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压缩开支。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林业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44个、来访人员6,0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83万元,较2016年度减增加210.05万元,增长214.82%。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局2016年使用事业会计制度,2017年为了和资产系统使用的信息一致,改用行政会计制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林业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运输造林工具和少量;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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