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召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南召县公安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召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南召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南召县境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指导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九)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三)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毒品案件的侦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指导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看守所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三个月以下及拘役的罪犯,留所在看守所执行刑罚。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教育;管理被监管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南召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二级单位决算
1.(局)机关本级
2.(局)机关二级单位南召县看守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公安局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7850.56万元,支出8140.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55.75万元,增长了17%。主要原因是:办公楼处置资产664万元,雪亮工程441万元。2017年支出8140.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445.36万元,增长了21%。主要原因是:偿还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外欠账、皇后治安检查站外欠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85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50.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0;经营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0;其他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1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9.02万元,占64%;项目支出2931.14万元,占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7850.56万元,支出8140.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55.75万元,增长了17%。主要原因是:办公楼处置资产664万元,雪亮工程441万元。2017年支出8140.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445.36万元,增长了21%。主要原因是:偿还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外欠账、皇后治安检查站外欠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0.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44%。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5.7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办公楼处置资产664万元,雪亮工程441万元。
(二)结构情况。
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7687.79万元,占94.4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支出452.37万元,占5.58%;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35.91万元,支出决算为801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追加转移支付资金157万;二是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89.52万元,支出决算为47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法定节假日以外加班补助300万元,辅警及临时人员社会保障缴费210万等未纳入年初基本支出预算等后期追加的预算较多。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308.5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业务技术用房投入使用,每年电费156.31万元;临时人员劳务费383万等未纳入年初基本支出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项)
年初预算为2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拘押收教场所行政运行经费和被监管人员给养费分离。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26.36万元,支出决算为45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9.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096.94万元,增长26%%。其中:人员经费370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0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万元,完成预算的51.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2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94.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53万元。主要用于三辆公务车的维护及执法执勤车辆、特种车辆的检车费和保险。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6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时的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94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十九大”和“一带一路会议”、“G20杭州峰会”等国际会议的安保工作较多,上级部门大量的的指导、检查、调研。
公安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24个、来访人员31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0.85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76.55万元,增长29.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的辅警劳务费及日常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初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共有车辆9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