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召县招商局部门决算公开
南召县招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招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编制全县年度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规划和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年度招商任务的落实;协调指导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家乡经济建设促进会的具体工作,健全招商网络。
(二)筛选、论证、包装对外招商项目,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库,统一组织对外发布和推介;组织外出招商、项目洽谈、资金引进活动。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资、外经、外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外资、外经、外贸政策的落实工作,编制年度外贸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承担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申请、审查及上报等相关工作,受理外商投诉的案事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商品进出口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总额等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监控、考核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监督行政职能部门对全县各类引进项目投产前的支持服务情况,侧重于监督县直部门对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招商引进项目的支持服务情况;负责监督引进项目业主履约情况;负责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目标的年度考评。
(五)负责所有外来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企业在南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招商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招商局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2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万元,增长(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为了脱贫攻坚工作,扶贫费用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6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2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6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2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为了脱贫攻坚工作,扶贫费用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为了脱贫攻坚工作,扶贫费用开支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29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预算中只批复了工资费用等人员经费部分,其他费用没有批复。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 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8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只批复了工资费用等人员经费部分,其他费用没有批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2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7万元,增长(下降)11%,主要原因:为了脱贫攻坚工作,扶贫费用开支增加。其中:人员经费9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2万元,完成预算的268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只包含了人员费用部分,不含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完成预算的2680%,占2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国际会议等。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运行费用。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3.06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没有包含此项经费,只是包含了人员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6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06万元。主要用于来召客商接待、省、市领导检查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5.3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为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接洽客商人数比以往增多。
招商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00个、来访人员50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涉及的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价,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要求,完成了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4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79万元,增长2%。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开支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招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是机关日常事务事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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