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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召县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9-20 信息来源:

南召县政法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召县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政法委主要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法委现有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2人,县法学会事业编制3人;内设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国安办、政法纪工委、政治部、案件评查办、执法监督科、宣传科、委办公室、反恐办、禁毒办、法制南召建设办公室等13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政法委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0.7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94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厉行节俭,降低开支。2、上年的一些专项工作已收尾,开支相应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3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0.7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94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厉行节俭,降低开支。2、上年的一些专项工作已收尾,开支相应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94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厉行节俭,降低开支。2、上年的一些专项工作已收尾,开支相应降低。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8.48万元,占9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8万元,占5.1%。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630.7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今年根据中央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此项工作任务不在年初预算之列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59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根据中央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此项工作任务不在年初预算之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7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32.94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厉行节俭,降低开支。2、上年的一些专项工作已收尾,开支相应降低。其中:人员经费40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3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例行财务制度,节俭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致使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3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占6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国际会议:XX、XX、XX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8.95万元,下降73.03%,主要原因是首先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例行财务制度,节俭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另外公车使用制度的改革也是车辆运行费用降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6.61万元,下降35.02%,主要原因是随着八项制度执行力度的逐年加强及深入上级部门的各项会议及督查检查工作,兄弟县区的观摩学习活动均较上年有所减少,故公务接待费用也在逐年递减

政法委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6个、来访人员1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委领导多次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调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适合政法委工作实际的具体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及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框架,并结合执行情况适时完善。

二、严格目标审核,实施过程跟踪。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我单位逐一完善预算绩效目标,使其具备灵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年度内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跟踪,定期对项目运行数据和绩效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保证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三、提高评价质量,健全结果运用。为客观反映财政支出绩效,政法委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办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到相关部门,实施结果奖惩,并将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建立了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打各项违法犯罪,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群众满意度极大提高。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7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213.31万元,下降48.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例行财务制度,节俭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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