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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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 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的报告
按照豫人社办〔2016〕81号文件关于《河南省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及豫人社〔2017〕79号的通知, 我县招录政府购岗人员19人,工资待遇按照规定: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外,研究生月2400,本科月2300元,专科月2200元,在岗人员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岗位工龄工资。社保费用按照通知的第四项第二条规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补贴支付。 按照应支付工资及社保标准计算,每月需支付工资,43500元,社保(单位应缴部分)每月应支付13161.68元,合计每月共需支付56661.68元。
现申请2019年4-6月共3个月,需岗位工资及社保费用合计169985元。此款由再就业资金支出。(明细附后)
特此申请
南召县就业办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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