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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6-15 信息来源:

2019年南召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公安局概况

一、南召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南召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南召县境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指导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九)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三)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毒品案件的侦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指导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看守所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三个月以下及拘役的罪犯,留所在看守所执行刑罚。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教育;管理被监管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二、南召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召县公安局根据工作职责,现设置基层单位39个,内设机构8个:警令部、政治处、督察大队、控申科、后勤装备科、法制室、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实战大队10个:交警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反恐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云阳公安分局;派出所16个:城关、城郊、留山、小店、云阳、云阳河东、皇后、太山庙、石门、四棵树、南河店、白土岗、板山坪、乔端、马市坪、崔庄;监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企业派出所3个:凉水泉、柳林、鹰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南召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南召县公安局本级预算及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1.南召县公安局本级

2.交警大队

3.刑警大队

4.治安大队

5.巡特警大队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7.禁毒大队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9.反恐大队

10.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11.云阳公安分局

12.城关派出所

13.城郊派出所

14.留山派出所

15.小店派出所

16.云阳派出所

17.云阳河东派出所

18.皇后派出所

19.太山庙派出所

20.石门派出所

21.四棵树派出所

22.南河店派出所

23.白土岗派出所

24.板山坪派出所

25.乔端派出所

26.马市坪派出所

27.崔庄派出所

28.南召县看守所

29.南召县拘留所

30.凉水泉派出所

31.柳林派出所

32.鹰山派出所

第二部分

南召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总计11996.15万元,支出总计11996.1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3947.62万元,增长49.05%增加原因:项目款增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合计1199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53.15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44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公安局2019年支出合计1199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1.05万元,占51.11%;项目支出5865.1万元,占48.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33.15万元,支出总计8433.1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3164.02万元,增长60.05%。增加原因:项目款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318.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433.95万元,占9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34万元,占5.37%;卫生健康支出166.81万元,占1.62%;住房保障(类)支出163.05万元,占1.5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3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7.4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18.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131.0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公安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公安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9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9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9年,南召县公安局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17项,涉及金额10010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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