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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6-15 信息来源:

2019年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质监事业发展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组织推进质量发展振兴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全县12315投诉平台建设,统一投诉举报受理承办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南召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规划和相应的管理规定、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十二)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指导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三品一械”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承担“三品一械”应急抽检、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三品一械”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四)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报告、监测技术、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十六)负责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法律、法规、政策,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一)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拟订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全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二十四)负责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县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共21个)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注册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股、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食品管理股、餐饮食品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退役军人事务股(监督室)、党办。

215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

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崔庄市场监督管理所、马市坪市场监督管理所、乔端市场监督管理所、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店市场监督管理所、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皇后市场监督管理所、太山庙市场监督管理所、石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四棵树市场监督管理所、南河店市场监督管理所、白土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板山坪市场监督管理所。

3、下设行政机构

经济检查大队、产品质量技术稽查大队、药品稽查大队、3.15投诉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1.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南召县经济检查大队

3.南召县产品质量技术稽查大队

4.南召县药品稽查大队

5.南召县3.15投诉中心

6.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7.城郊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8.留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9.小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0.云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1.皇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2.太山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3.石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4.四棵树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5.南河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6.白土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7.板山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8.乔端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9.马市坪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20.崔庄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总计2587.65万元,支出总计2587.6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1743.65万元,增长206.5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两个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合计258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67.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合计25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43万元,占78.16%;项目支出565.22万元,占21.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0.33万元,支出总计2270.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1436.33万元,增长172.2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两个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6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8.03万元,占84.44%;社会保障支出235.29万元,占9.16%;卫生健康支出95.13万元,占3.7%;住房保障(类)支出69.2万元,占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用于矿山整治价格认定工作经费。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9.3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63.58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合并费用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有公车购置,去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2018年增加29.15万元,主要原因:合并了两个单位。

(三)公务接待费29.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2018年增加13.43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合并费用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22.4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9年,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1个,涉及金额1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支出。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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