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南召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司法局概况
一、南召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组织管理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和年检注册。
(八)指导全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二、南召县司法局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召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政治部、基层股、宣教股、司法鉴定管理股(律师公证暨法律援助工作股)5个部门。全县15个乡镇设有15个乡镇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无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总计702.74万元,支出总计702.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30.21万元,增长22.74%;支出增加130.21万元,增长22.74%。主要原因:政法专项经费增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合计70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支出合计70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62万元,占70.24%;项目支出209.12万元,占29.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6.04万元,支出总计616.0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97.51万元,增长18.80%。主要原因:政法专项经费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2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0万元,占1.93%;公共安全支出520.14万元,占82.99%;社会保障支出59.21万元,占9.45%;卫生健康支出17.88万元,占2.85%;住房保障(类)支出17.42万元,占2.7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3.6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司法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南召县司法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9年,南召县司法局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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