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南召县委巡察办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巡察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一)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我县于2015年成立了南召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南召县委巡察办位于中华路120号,机关有20个行政编制,其中巡察办5个,巡察组15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南召县委巡察办部门预算包括南召县委巡查办本级预算,无所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2019年收入总计41.06万元,支出总计41.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41.06万元。增加原因:成为独立核算单位,人员调资工资增加。2018年巡察办不是独立核算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2019年收入合计4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0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2019年支出合计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41.0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06万元,支出总计41.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41.06万元。增加原因:成为独立核算单位,人员调资工资增加。2018年巡察办不是独立核算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6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比上年增加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新设立单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召县委巡察办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万元。2019年,南召县委巡察办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量,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9年,中共南召县委巡察办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召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基金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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