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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1 信息来源: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召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开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

  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3月份由原县委农办、农业局、畜牧局、县水利局水产办重新组建。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同时,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为贯彻实施《新条例》,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召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局属单位2019年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明确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局行政办公室每月对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量进行统计,并与年终工作考评挂钩,切实推动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人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

  为推进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组织人员进行应用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开质量

  2019年,我局不断加大工作信息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我局重点工作、典型事例,解析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分类、梳理、编目进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180条,行政处罚8条,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依靠微信平台、短信渠道发布信息1000余条指导“三农”生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详细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80           

        
          

             ;1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8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           

        
          

            2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2019年,我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面逐渐拓宽,积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成效显著,但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动物疫病预防和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着重对资金投入情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农产品检测情况及时收集报送,涉及投资规模、运作程序、责任主体、工程进度、实施效果等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围绕服务为民,稳定大局。妥善处置各类农业、畜牧业突发事件,特别是权威信息和敏感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程及工作措施。

  2、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突出宣传在粮食安全、特色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动物疫病预防和防治、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二是深入基层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对重大事件宣传报道不滞后。

  3、加强制约监督机制,严肃纪律。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考核制度;二是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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