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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4 信息来源:

南召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全县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食药环”领域的行政执法案卷,采取随时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活动贯穿全年。

二、评查标准

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的通知(豫依法行政办〔2016〕19号)执行。

三、评查步骤

案卷评查工作从7月20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7月20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照评查标准,对评查范围内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504室)。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本部门在案卷评查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总数,自查的案卷数,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本部门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方面的特点和主要成绩;3.通过自查发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组织评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案卷目录抽取5个行政执法案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2个、行政许可案卷2个、行政强制案卷1个,组织各部门法治人员组成评查组进行封闭式集中交叉评查,并邀请县人大、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律师团成员等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一进行反馈,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请于8月31日前将评查范围内所有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目录和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县司法局。如没有相应案卷的无需其它案卷替代,但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内容。

联 系 人:任 晓

联系电话:66933169

电子邮箱:nzxsfj@sina.com

南召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南召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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