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审计局关于南召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南召县审计局
关于南召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结算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5号
(二O二0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政府安排,南召县审计局自2020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对南召县金富光伏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金富公司)管理的南召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南召县人民政府对光伏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先成立了以县长方明洋同志为指挥长的南召县光伏扶贫专项指挥部,并明确由南召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负责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一期)的招投标及签订合同等前期手续,后于2017年4月26日成立了南召县金富光伏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验收、运营维护、售电等。
(二)工程概况
南召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在全县10个乡镇建设村级光伏电站8座、集中式屋顶电站4个和户用分布式电站96户,共计总装机2.855兆瓦。其中:在南召县崔庄乡、白土岗镇、皇后乡等3个乡镇贫困村区域内按每户5千万标准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8座,总装机1.995兆瓦,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99户;在南召县白土岗镇、板山坪镇、城郊乡、皇后乡、南河店镇、乔端镇、四棵树乡等7个乡镇贫困村区域内按每户5千瓦标准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装机0.86兆瓦,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72户。
该项目由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召发改〔2017〕136号)批复立项;南召县林业局以(召林〔2017〕65号、66号)对光伏项目拟占地选址进行了勘测定界;南召县国土资源局以(召国土资〔2017〕137号)对村级光伏电站用地进行批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召县供电公司以(召电〔2017〕31号)文同意92个(含二期、三期)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后接入南召电网并网发电。
2017年4月21日,由县扶贫办委托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代理招标。2017年5月23日通过招标,施工标由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7.4元/瓦;监理标由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0.985%。
县扶贫办与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为单价合同,总工程量2.718485兆瓦,每瓦7.4元,工程费用2012万元(其中包括电站的勘测、安装设计费用104.3万元,工程施工服务费383.4万元,采购费用等)。电网接入工程费用以财政评审和财政决算为准。
2017年5月27日,县扶贫办与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合同价为工程最终决算价的0.985%。
该项目于2017年5月24日开工建设,2017年6月30日建成,由建设、施工、设计及监理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2019年11月27日,南召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该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评审(召财投字〔2019〕469号),结算评审价为2121.42万元(不含设计费)。
(三)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南召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一期)由县财政投资,截至审计时,县财政局已支付工程建设资金1765.08万元(其中一期施工工程款1730万元、监理费20万元、造价审查费1.06万元、检测费14万元)。
县金富公司提供的该项目总投资为2239.72万元。其中:光伏电站1944.22万元、电站接入系统177.2万元、监理费20.9万元、电站设计费65.24万元、电站接入系统设计费15.4万元、造价审查费1.06万元、检测费15.7万元。
二、审计结果
经审计,该项目总投资为2186.17万元。其中:光伏电站1909.57万元、电站接入系统158.83万元、监理费20.37万元、电站设计费65.24万元、电站接入系统设计费15.4万元、造价审查费1.06万元、检测费15.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金富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完整,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财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运行后,稳定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确保了光伏扶贫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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