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审计局关于王小东同志任南河店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南召县审计局关于
王小东同志任南河店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
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的
审计结果
2020年第14号
(二O二0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9月18日至12月1日,南召县审计局对南河店镇镇长王小东同志2017至2019年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王小东同志任职情况
王小东同志,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南河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二)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变化情况
1.南河店镇2017年初耕地面积2351公顷,2019年末耕地面积2351公顷,无变化。
2.南河店镇2017年初矿产资源储量为3583.38万立方米(铅8.14万立方米,铁0.74万立方米,锌3574.5万立方米),2019年末矿产资源储量为3583.38万立方米(铅8.14万立方米,铁0.74万立方米,锌3574.5万立方米),无变化。
3.南河店镇2017年初林地面积5567.9公顷,2019年末林地面积5491.07公顷,减少了76.83公顷。
4.南河店镇无2017年以来的水资源量相关数据。
5.南河店镇无2017年以来的主河道断面水质监测数据。
6.南河店镇无2017至2019年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二、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王小东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采取举措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认为王小东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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