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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信息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县发改委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行政职权变动调整情况,认真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南召县委、南召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召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召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召政办【201671号)我委职能发生变化,相应职权做出调整,经县编办审核符合上级要求,并将本通知及其附件一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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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同志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没有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把自身置于事外,在适用《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动作缓慢。表现在只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工作去应付,工作缺乏主动性。

  2、公开的重点不突出。没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没有明确本单位重点应公开哪些信息。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3、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普遍缺乏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内容、时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只有少数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更加具备可操作性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单位不重视信息的及时发布。

  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各级政府部门应尽之责。根本办法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条例》规定,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考评等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管理上下工夫。要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要特别重视相应工作人员、经费、场地的落实。要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2、加强培训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工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3、加强指导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工夫。政务公开工作受经济社会发展、人际关系环境、主体民主法治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应实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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