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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信息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召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导向,突出重点,聚焦关键,注重创新,加强统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服务群众需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先后制订并公布了《南召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南召县财政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公开的程序、例行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新闻发言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管理职责和任务分工,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积极主动推进重大领域公开。围绕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南召县2019年债务情况说明、南召县县本级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0年南召县政府预算补充说明;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和人代会通过的《关于南召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上报意识不够强;二是对界定“主动公开”还不够明确。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督促,确保信息及时上报并发布;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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