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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医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信息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召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廉洁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地促进了医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南召医保”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60条,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以及初审、复审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成立了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县政府门户网站、“南召医保”微信公众号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各股室、各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使政务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发布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阅群众不是十分广泛。

  改进情况:

  1.强化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把好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关。严格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擅自公开”的原则,各职能科室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保证不发生泄密事件;

  3.制定完善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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