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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5-18 信息来源: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措施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参与分析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政府投资、省、市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审批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 统筹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措施的制定实施,综合协调机制建设、考核评价等;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县、乡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措施,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措施。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起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措施;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措施。

(十二)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外开放的有关措施。

(十三)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具体规则,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交易活动现场监管和调查处理交易活动的举报及投诉等工作。

(十五)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十监管”。根据县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县级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六)贯彻执行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七)执行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县级垂直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执行省市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十八)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执行省市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二十二)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二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办公室、能源办、工业科、综合科、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科、农经科、项目科、大项目办、公管办、行政审批科、服务业办、节能办、物价科、信用体系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以工代赈办、价格成本队、价格认定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执法大队。

三、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1、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

2、以工代赈办

3、价格成本队

4、价格认定中心

5、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6、粮食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计949.25万元,支出总计949.2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820.43万元,下降46.36%。主要原因: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合计94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9.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支出合计94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66万元,占61.80%;项目支出362.59万元,占38.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946.2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946.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806.79万元,减少46.02%。主要原因: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49.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9.86万元,占69.51%;社会保障(类)支出57.21万元,占6.03%;医疗卫生(类)支出34.86万元,占3.67%;住房保障(类)支出31.35万元,占3.31%;其他支出165.97万元,占17.4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基本支出总计为58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33.4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8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2.8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预算数同比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17.9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项目考评、营商环境考评及信用体系建设考评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86.66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南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45.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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