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预决算公开平台 > 县级部门预算 > 纪委

【打印】

【字体: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5-20 信息来源: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南召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纪委由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县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南召县监察委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纪委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监委职责: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

南召县纪委监委,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17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1人,工勤编制人数3人,事业编制人数38人(含参照公务管理),截至20201231日在职人数77人。内设机构19,直属事业单位2个,派驻第一至第五纪工委纳入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三、南召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南召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包括南召县纪委监委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1.纪委机关本级

2.纪工委

3.南召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

4.纪检监察电教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收入总计11705.73万元,支出总计11705.7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9087.84万元,增长347.14%。主要原因:新建南召县廉政文化教育中心正在建设中。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收入合计117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0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支出合计117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20万元,占9.80%;项目支出10558.53万元,占90.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5435.73万元,预算支出总计5435.7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4327.84万元,增长390.64%。主要原因:新建南召县廉政文化教育中心正在建设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99.43万元,占98.24%;社会保障支出106.5万元,占0.91%;医疗卫生支出41.35万元,占0.35%;住房保障(类)支出58.45万元,占0.5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基本支出总计为1147.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191.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1.5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13.0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5万元,预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预新增公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减少0.97万元,主要原因:因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已无法满足正常的办案需要,拟以旧换新更换车辆,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去年高,从而三公经费较去年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8.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47.20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南召县纪委监委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8515.8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1年,南召县纪委监委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1项,涉及金额50万元。我委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