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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5-20 信息来源: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摩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起草全县退役军人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10人,实有4人,事业编制31人,现有14人。内设机构分别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股(军休管理服务股)、复员退役军人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优抚和褒扬股、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南召县退役军人局本级预算,无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总计2817.58万元,支出总计2817.5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708.89万元,减少25.1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合计281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4.08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2213.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合计28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8万元,占4.19%;项目支出2699.39万元,占95.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604.08万元,预算支出总计604.0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534.57万元,减少46.9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成本,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0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支出594.39万元,占98.39%;医疗卫生支出3.73万元,占0.62%;住房保障(类)支出5.96万元,占0.9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总计为11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1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压减支出,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8.1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21.07万元;其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70万元,达到绩效目标为: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氛围提升、活动开展、就业创业,下乡督导、迎检接待、关怀慰问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高效运转。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费97.97万元,达到绩效目标为: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动力,为服务于经济社会、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53.1万元,达到绩效目标为: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迫切需要。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1年,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4项,涉及金额2213.5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1916.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项目8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和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助64.4万元,退役安置补助152.4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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