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林业局概况
一、南召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县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上报工作,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地方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沙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初审。
(六)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湿地、沙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及综合开发。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交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召县林业局,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16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9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事业编制人数131人(含参照公务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157人。内设机构6个, 包括: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股(南召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政策法规股)、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股。财务独立二级单位1个(森林公安局)和财务不独立二级单位共12个。
三、南召县林业局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南召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南召县林业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1.南召县林业局本级
2.南召县森林公安局
3.南召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中心
4.南召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5.南召县长防林办公室
6.南召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7.南召县森林病虫防治工作站
8.南召县竹木检查站
9.南召县林权管理中心
10.南召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11.南召县林政稽查大队
12.南召县森林消防队
第二部分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收入总计6357.07万元,支出总计6357.0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3148.58万元,减少33.12%。主要原因:部分二级单位转隶,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收入合计635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691.2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基本支出合计635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22万元,占20.34%;项目支出5063.85万元,占79.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1,404.07万元,预算支出总计1,404.0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7815.78万元,减少84.77%。主要原因:部分事业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以及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35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2.58万元,占96.15%;社会保障(类)支出125.13万元,占1.97%;医疗卫生(类)支出50.69万元,占0.80%;住房保障(类)支出68.67万元,占1.0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基本支出总计为129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8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7.5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同比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强林业生态资源执法强度以及林业业务用车需要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省内外考察我县国储林项目建设,学习先进经验接待任务增加以及林业项目调查和检查验收等业务工作需要。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93.22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南召县林业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1年,我局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4个,涉及金额4691.2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