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水利局概况
一、南召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投资和项目安排意见,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规模及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全县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查工作。
(十二)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检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含节约用水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召县水利局,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28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事业编制人数271人(含参照公务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307人。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水政股、人事股、财审股、质监站、计划规划股、建设和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制工作股、移民安置办公室。
三、南召县水利局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南召县水利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1.南召县水利局本级
2.南召县移民安置中心
3.南召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4.南召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5.南召县水利局工程技术工作站
6.南召县水旱灾害防御股
7.南召县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
8.南召县水政监察大队
9.南召县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10.南召县廖庄水库管理所
11.南召县辛庄水库管理所
12.南召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
13.南召县基层水利服务中心
14.南召县移民培训中心
15.南召县河砂管理办公室
16.南召县鸭河水库水产管理所
第二部分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收入总计12409.39万元,支出总计12409.3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2076.81万元,减少14.34%。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收入合计1240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4.17万元;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8665.2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支出合计1240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03万元,占10.55%;项目支出11100.36万元,占89.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2236.97万元,预算支出总计2236.9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1016.45万元,减少31.24%。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4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支出136.56万元,占3.65%;医疗卫生支出61.04万元,占1.63%;农林水支出3471.63万元,占92.72%;住房保障(类)支出74.94万元,占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支出总计为130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4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2.9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数同比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2.03万元,主要原因:业务增加,用车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业务增加,上级领导检查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09.03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南召县水利局对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196.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1年,南召县水利局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2项,涉及金额8665.22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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