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受理的信件:
1、对政府政策、决策、重大举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2、对行政执行方面问题的反应;
3、对行政机关、具有或提供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拍出的人员在工作活动中职务行为方面的反映;
4、对重大灾害、事故、治安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反映。
二、县长信箱不受理的信件:
1、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3、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4、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据“县长信箱”受理事项范围,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方面的问题;
2、群众通过“县长信箱”写信时无需注册,信件提交成功后,会自动显示信件编号,写信人应记下自己信件编号和密码,以便根据编号和密码查询信件的办理结果;
3、写信人选择公开信件内容的,经审核后在网上公开有关内容(含办理结果,写信人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予以保密)
4、一封信只反映一个或同类问题,不同类型问题请分别填写,请勿一信多投,重复信件不予受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