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南召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安排部署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根据省“放管服”审计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单位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随机抽查名称
1、对已取消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的监管;
2、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3、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
4、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5、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监管;
6、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监管;
7、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监管;
8、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二、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2022年度将对以下检查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1、对已取消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2、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检查;
3、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4、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行政检查;
5、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6、对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7、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8、对建筑物或者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行政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六、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南召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南召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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