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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5-20 信息来源:

2022年度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2年度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和大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和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南召”、“互联网+”和电子政务整体规划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和年度建设计划的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3、负责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做好“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4、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和年度建设计划的落实。

5、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推动各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做好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

6、负责全县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分析和应用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7、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全县各级、各部门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特别要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政务云、政务网络、公共服务大数据等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化平台全部纳入到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和“一网通办”。

8、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县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9、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南召县内容部分的保障工作。

10、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运行、维护,做好行政审批大厅各项日常工作;对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和乡(镇)、村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11、负责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人员的进驻、窗口的设置,为各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化系统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受理和上报、移交窗口单位政务服务质量的投诉,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转。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构成

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现有编制15个,实际在编15人,包含9个内设股室,分别为:综合股、发展规划股、平台建设股、数据资源股、电子政务股、政务服务股、大厅管理股、基层服务股、信息安全股。

第二部分

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收入总计1473.6万元,支出总计1473.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3.3万元,增长29.2%。变化原因主要是:按实际工作需求,开展工作内容增多。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14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3.6万元。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支出总计14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万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1357万元,占总支出的9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473.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473.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长333.3万元,增长29.2%。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7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46.5万元,占98.2%;社会保障(类)支出12.1万元,占0.8%;医疗卫生(类)支出6.2万元,占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类)支出1.2万元,占0.1%;住房保障(类)支出7.6万元,占0.5%。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8万元,占9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3.8万元,占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相同。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无此类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无此类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无此类工作。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业务。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单位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投入管理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工作目标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履职目标实现;效益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履职效益和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都有相应的指标值和指标值说明。整体绩效全面反映了我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预期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我单位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人员经费、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召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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