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召县审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南召县审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召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召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召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2年度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南召县审计局概况
一、南召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
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所辖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和所辖乡(镇)政府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按要求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还要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召县审计局构成
南召县审计局为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事业编制人数20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33人。内设机构6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即南召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南召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财务在局机关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南召县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收入总计656万元,支出总计65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0.8万元,增长35.2%。变化原因主要是:比去年增加了一个金审三期项目工程。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审计局2022年收入总计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6万元。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审计局2022年支出总计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万元,占总支出的48.1%;项目支出340.2万元,占总支出的5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召县审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6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5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长170.8万元,增长35.2%。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召县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590万元,占90%;社会保障类支出29.9万元,占4.6%;医疗卫生类支出15.3万元,占2.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万元,占0.3%;住房保障类支出18.7万元,占2.8%。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6万元,占9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21.2万元,占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无变化。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同比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单位无人员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护费5万元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无新增购置车辆。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任务比去年增加。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业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2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单位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投入管理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工作目标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履职目标实现;效益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履职效益和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都有相应的指标值和指标值说明。整体绩效全面反映了我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预期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我单位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人员经费、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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